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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玮代表:应在西部地区建立生态建设补偿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7: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石志勇) “近年来,西部地区生态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相应的补偿机制却没有建立,这不利于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陕西省安康市委书记黄玮代表说,国家应尽快建立西部地区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 近年来,在西部大开发稳步推进的同时,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也有所改善。2000年至2005年,中央累计投入西部地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五大生态建设工程的投资达1220多亿元,投入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塔里木河综合治理、中心城市污染治理等工程的投资达450多亿元。西部的局部地区林草植被明显增加,水土流失面积开始下降,实现沙化治理面积大于扩展面积。 黄玮代表说,在推进西部生态建设的过程中,西部地区的政府和人民可谓不遗余力。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为了“一江清水送北京”,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安全,水源区各级政府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并开展了艰难的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切在有效地改善了水源区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对水源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制约和影响。 黄玮代表认为,虽然生态建设成就巨大,但西部地区面临的生态形势仍不容乐观,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特别是在西部地区为生态建设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的情况下,出台合理可行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对于促进西部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从生态建设的全局考虑,国家有必要在西部地区建立切实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保护西部地区开展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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