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收费站间距不得小于50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8:12 云南日报

  新华社成都3月10日电(记者陈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四川省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四川省从今年起,严格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和管理,开放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与相邻收费站间距少于50公里的收费站,一律不批准设立。

  四川省初期发展的公路项目受融资能力、地理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因素制约,存在公路收费站点过多过密的问题。对此,四川交通部门自2003年以来,已经清理撤除160多个收费站点。据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吴果行介绍,四川将控制收费公路规模,按交通部的规定控制项目审批,保证全省公路收费站点不增加并逐步减少。其中,新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必须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间距规定,开放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与相邻收费站间距少于50公里的收费站,一律不批准设立。收费站点间距达不到规定50公里的,要求各市、州政府有关部门及经营公司,打破区域和项目性质限制,采取政府承接债务或联合设置跨区域收费站的措施,撤并和调整站点,以保持全省公路收费站点总量不增加并逐步减少,直至满足《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站点间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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