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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08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体农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20:1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董佳 邵燕辉)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一个原则,就是为民是目的,利民是核心,便民是关键。”10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组举行的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后,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述。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将从去年的40%扩大到80%以上的县(市、区)。陈啸宏表示,在扩大医保覆盖范围的同时,还要注重医保的服务质量:“为民是目的,就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利民是核心,就是让老百姓得到好处,让他看到报销达到一定比例;便民,就是让他感觉到方便。总之,一定要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陈啸宏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便民性就是让农民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医疗费用,方便农民报销。医疗机构要把费用垫付上,经办机构再审核、结算。不能因为几十块钱,让老百姓反复跑几趟。对于不符合用药的医疗行为,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关责任。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有4.1亿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7.2%,参合率达80.7%。2006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资213.6亿元,医疗基金支出155.8亿元。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有所缓解,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陈啸宏同时透露,计划到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在推进进程中,还将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增强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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