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望回乡报销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1: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灵)昨天,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方便的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将对城市卫生资源结构进行调整,指导地方将城市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农民工聚集区,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把农民工纳入服务对象范围。

  陈啸宏表示,一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医疗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雇主交纳一定的医疗保险金,解决其住院报销的问题。同时,将农民工在老家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市就医保障制度衔接起来,实现农民工在城市看病回老家报销的方式。如河南固始县就与丰台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了当地在京务工人员在京就医,可回家乡报销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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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保险异地接续将逐步实现

  本报讯 (记者刘薇)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倪豪梅就农民工退保问题递交提案,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在农民工参保的实践中的确存在退保问题。

  孙宝树认为,农民工退保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流动性大,而目前保障制度的异地接续办法尚未建立,农民工担心自己交的钱今后取不出来,所以选择退保。

  孙宝树称,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通过限制农民工退保来解决,还是应该通过尽快建立各地保险账户的接续办法,让农民工有参保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让农民工相信养老保险账户能够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他们就不会退保了。”

  “我们目前的一个思路是,农民工参保后能够回到居住地领取保险金,比如一个农民工,不管到哪打工,都可以回到其所在县城领取保险金。”孙宝树称,建立这种制度,目前确实难度很大,因为目前我国各地区情况不同。“现在要逐步解决,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要实现省级统筹,等过渡到全国统筹,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新闻背景

  地方政府得实惠 农民工丢权益

  本届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倪豪梅就农民工退保问题递交了《农民工社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根据倪豪梅调查,广东省农民工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5%以上,东莞市有关部门反映,有60%的精力放在了农民工退保上。由于现行政策允许农民工退保,结果导致农民工流动时反复参保、退保,有的甚至在同一地区更换工作单位时也先退保,再参保。而农民工退保时,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被沉淀在当地社会统筹账户中了。退保使农民工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而且还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实际上就是只保不养,企业尽了责任,地方政府得了实惠,农民工丢了权益。”倪豪梅说。

  “现在的做法,不仅不能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还会造成地区之间的不公平。”倪豪梅分析,农民工为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其退保后,将企业缴费部分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留在了发达地区,发达地区政府用来给当地职工发放保障金,而农民工老家的不发达地区或农村,却要承担大量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责任。

记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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