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地产企业 工程款没还清不能办权属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2:00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2003年底以前竣工和2004年以后开工并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上半年之前,解决房地产企业旧欠问题,在年底前解决新欠问题,同时还要贯彻实施已出台的防新欠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新欠发生。

  据悉,旧欠是指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新欠是指2004年以后开工并竣工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据介绍,网上统计,目前我省旧欠仍有6597万元尚未清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28万元,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6369万元;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投诉举报件所反映的旧欠和新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督促拖欠单位偿还拖欠工程款。

  政府投资项目

  欠款市政府负总责

  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旧欠,各设区市政府应负起总责,督促拖欠单位筹措资金,尽快清理完毕。对一些县市(乡镇)财政确有困难,无力偿还的,上一级政府要帮助筹措资金,逐一解决到位。对未解决旧欠问题,又上新政府投资项目的,上一级政府要采取坚决措施暂停新建项目,督促其解决旧欠问题。对发生新欠的政府投资项目,上一级政府应予以通报,限期解决,限期内仍不能解决的,要根据省政府有关清欠政策,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地产项目欠款

  不予办权属登记

  对于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旧欠和新欠,不论是否已进入司法程序或结算,建设或房管部门都得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省国土资源厅和建设厅通报拖欠房地产企业名单及其投资方、股东和现有开发项目情况。在其付清欠款之前,由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国土资源行业的经营等活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暂停其现有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时不予通过。

  对房地产和其他社会新欠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对拖欠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未按财政部、建设部文件规定期限办理结算的,建设或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还将按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使用并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工程结束前

  要完成清欠工作

  对建设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要依据清欠有关政策,采取行政措施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给予严肃处理,务必将拖欠工程款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

  对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事件的建设单位和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欠情况

  将进行全省通报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对剩余的网上拖欠项目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新欠和旧欠项目逐一进行梳理汇总,核实拖欠情况,填报已采取的措施和拟采取的解决办法,并于每季度末报送省清欠办。省清欠办将每月对转给设区市和省清欠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办理的投诉举报件落实处理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郑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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