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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在“快车道”前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8: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孟娜 裘立华 邹声文) 2007年是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任期的最后一年,在过去四年间,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70余件,包括宪法修正案1件,新制定法律20余件,修改法律近30件。 来自四川的全国人大代表傅勇林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立法全面加强,正在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其中,宪法修正案在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年来还制定了广受关注的监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居民身份证法、护照法等,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审计法、义务教育法等,使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生活领域更加有法可依。 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目前为止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等,修改了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对外贸易法、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合伙企业法等。 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还体现了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 而在保护环境立法方面,十届全国人大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说,本届人大的任期还有一年,“我们要在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除继续审议劳动合同法等7件法律案外,还计划审议社会保险法等13件法律案。” 他说,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是220多件,在2007年立法计划全部完成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将如期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体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精神。物权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都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修改意见,据悉,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就业促进法草案也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而在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在充分吸收立法听证会上公众的意见后被最终确定为1600元。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从我当全国人大代表的五年时间里,感觉人大立法在继续坚持效率的前提下,一年比一年重视公平、公正,为社会和谐提供越来越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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