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委员:统筹城乡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9: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万钢11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是中共中央站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突出矛盾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从5个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万钢从5方面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

  ——统筹城乡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在内容上应注重所在地区的经济结构、资源特征、社会需求和文化背景,在时间上应由若干不同阶段组成,在措施上应采取综合性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上应与中央关于加快新农村发展的政策相衔接。

  ——统筹城乡市场发展,统筹城乡生产要素。要区分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等类别,各自发挥自身功能和作用,根据各地区不同的产业结构、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背景支持内源发展。建议选择条件较为适宜的地区建立实验区,不断积累经验。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域、县域城乡规划搞好村庄布局,引导农民向中心村相对集中建房,并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政府的投入重点放在路、电、水、环境等公共设施和居住配套设施上。每年集中对一批村庄进行整治,连续实施十几年。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发展城乡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城乡各种资源,把更多的资金投放到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上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农村科技推广普及系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完善农民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抓好农民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收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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