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探亲制度宜更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13: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婚后四年探次亲 间隔太长盼亲情

  能否改改?人大代表建议,26年不变的探亲制度宜更人性化

  本报特派记者 王雷 李宜航 尹安学 夏杨 张 军 陈晓鸿

  婚后四年才能休一次探亲假,王晓宇夫妻只能四川江苏两边跑,很辛苦也很无奈:“不两边跑,父母就得苦等八年才能等上我们的探亲假。”现在,像王晓宇这样双方家乡都在异地的夫妻越来越多,全国人大代表黄德明建议,26年不变的探亲制度能不能改一改?

  黄德明代表说,现行的探亲制度———已婚职工探望省外父母的,每4年给予探亲假20天———依据是国务院1981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通知》,26年来未作任何修订。

  柳霞的父母在贵州,而丈夫家乡在东北,“我们身边,像两口子都是外地人的情况很普遍,四年一次的探亲假间隔太漫长了!”柳霞说出了许多“漂一族”的心声。

  与1981年相比,人员流动性如今极大增加。一位代表说,过去人才很少流动,大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是分配回原籍工作。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闯荡他乡,在异乡安家生根。近几年,独生子女一代进入结婚高峰,两边孤守空巢的老人都盼望家庭团圆。黄德明代表说,26年前的制度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黄德明代表建议,探亲假的修改能早日进入立法程序。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日益增多的空巢老人成为新的社会现象。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他们把更多的需求和渴望寄托在独生子女的精神赡养上。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探亲制度时,能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需求,以及独生子女增多、人才流动加剧的现状。黄德明代表建议说,如果有职工愿意牺牲正常的公休日或节假日加班,应允许职工将积攒下来的补休时间加入探亲假。

  据悉,目前新疆已放宽了城镇职工探亲条件: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由过去的每4年给假一次改为每3年一次,探亲待遇也作了相应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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