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委员:从五方面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15: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万钢11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致公党中央发言时表示,统筹城乡发展,是中共中央站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突出矛盾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万钢从五方面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

  统筹城乡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在内容上应注重所在地区的经济结构、资源特征、社会需求和文化背景,在时间上应由若干不同阶段组成,在措施上应采取综合性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上应与中央关于加快新农村发展的政策相衔接。

  统筹城乡市场发展,统筹城乡生产要素。要区分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等类别,各自发挥自身功能和作用,根据各地区不同的产业结构、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背景支持内源发展。建议选择条件较为适宜的地区建立实验区,不断积累经验。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域、县域城乡规划搞好村庄布局,引导农民向中心村相对集中建房,并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政府的投入重点放在路、电、水、环境等公共设施和居住配套设施上。每年集中对一批村庄进行整治,连续实施十几年。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发展城乡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城乡各种资源,把更多的资金投放到农村薄弱学校建设上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农村科技推广普及系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完善农民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抓好农民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收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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