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亚平委员建议统一惩治腐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2:19 海峡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为防范腐败、惩治腐败建言献策,提出找准病根、对症下药,铲除腐败生存的土壤。

  “反腐败的实践证明,属地监督机关在办案中很难保持独立性,在一些地方表现为看领导眼色行事,甚至出现非法交易。因此,建议中央纪委在省级行政区设立派出机构,直接对中央纪委负责;地方纪检系统从省级到县级实行垂直管理。各地检察院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划拨;地方检察院领导人选主要由上级检察院提名,地方党委可以有人选建议权。”张承芬委员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指出,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惩戒功能,为惩治腐败统一标准、规范程序,让官员“不敢腐败”。“要增强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充分体现腐败必须承担政治、经济上的高风险、高成本的原则。”蔡玲委员建议,“建议综合运用法律惩罚、组织惩罚和经济处罚等措施,形成一套全方位的惩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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