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器官移植将设准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3: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莹)昨天,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半年的筛查,由卫生部认证的全国可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名单将于近期公布。届时,未入选的医院将不能再做移植手术。

  五规定未能规范移植术

  近年来,要求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呼声一直不断。2006年3月,卫生部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人体器官不得买卖;未取得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不具有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不得开展器官移植。《规定》要求于当年7月1日实行。2006年6月卫生部又相继出台《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对器官移植的技术管理设定了最低门槛。

  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从去年7月起,达不到要求的医院不能再进行相关手术。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并没有真正执行。石炳毅说,由于我国器官移植并不规范,实际操作面临很多问题。

  一票否决确定备选医院

  去年下半年卫生部对全国进行器官移植的三甲医院进行全面筛查,先由医院提出申请,然后由各省市组成评价小组进行检查。石炳毅说,按照规定,进行器官移植的必须是三甲医院,要有相关的工作基础,并规定了手术例数、成活率等硬指标。以肾移植手术为例,2004年到2006年每年必须进行60例,如果这个指标达不到,则要求该院共完成肾移植手术500例,且成活率要达到90%。此外,在检查中,评价小组采取一票否决制,发现一个数据有假,立即否定该医院的申请。

  在评价小组的管理上,卫生部已明确“发现谁造假立即取消公务员资格”,以加强对评价小组人员的管理。目前,各省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名单已上报卫生部。

  具体名单一个月内公布

  石炳毅告诉记者,3月14日,卫生部将召开正式会议,届时会有近70位专家对入选名单做最后筛查,并上报卫生部。他认为,名单将于17日前后最终完成。17日之后,医院要做器官移植,就得拿“执照”了。

  石炳毅说,此次北京通过审查的三甲医院有12至15家之多。卫生部会参考专家的意见,最终的变化应该不大。他说,具体名单将很快公布,不会超过一个月。

记者: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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