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人生——聂玉河受贿案侦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4:48 《法律与生活》杂志

  烂尾人生——聂玉河受贿案侦破纪实

  文/海剑 梁麦秋

  2007年2月6日,聂玉河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指控所收受的144.8万元贿赂,多数来自下属和“朋友”。在这位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总经理接受审判前夕,他落网的内幕被揭开。

  聂玉河与城乡集团:聂玉河,1953年出生在北京市郊区通县的一个村庄。他刻苦勤奋,聪明上进,很早就入团、入党、提干。刚到而立之年,他便当上了乡长,之后带领全乡父老劳动致富,创造了业绩,赢得了很好的口碑。20世纪90年代,他被调到了大兴县当了县长兼县委副书记。当时县委书记空缺,他便成为了大兴县的实际上的党政一把手。那时,他为一方百姓安居乐业付出了许多,在北京著名的“西瓜之乡”留下了他辛勤的足迹。

  1998年,他出任崇文区区长,1999年任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局级)。2005年7月,被“双规”。

  不论当县长,当区长,还是城乡集团总经理,聂玉河一直是各家新闻媒体记者追逐的采访对象。从一个政府部门的领导变为企业老总后,在一些记者的眼里,聂玉河更加气宇轩昂——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在首都建设中可称得上是一支铁军。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那别致的书柜,典雅的字画,满屋书香,满屋春晖,生机勃勃。

  “接待者告诉我:‘您来的不巧,聂总又下基层了。’接待人员告诉我,聂总初到企业,面临全新领域,为进入新的角色,一上任就跑遍了下属的20多个公司,与20多名领导干部谈话,在两个月左右调研期间,他连双休日都没有休息。正说着,推门进来一位英俊潇洒,颇有学者风度的人,这就是聂总……”

  这是一家报纸上记者对当时聂玉河采访报道的一段话。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在北京乃至全国都闻名遐迩:20多年的创业历程中,它给首都人民留下了太多的骄傲。从太平湖大厦、

中央电视台业务楼、首都师大科技楼等建筑群的拔地而起,到水电部调度中心、中国广播电视音像城大厦、国安剧院等工程的巍然耸立,直至荣获国优鲁班奖的中国体育博物馆,农业部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楼、光大大厦、金城大厦、北师大一号塔楼、同仁堂老药铺等工程,城乡集团累计创建市优以上工程141项,市级文明工程230项,居全市同行业之首。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聂玉河曾经向外界这样宣传他和他的企业:“在集团20年的经历中,城乡人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改革统揽全局,不断创新,在改革的大潮中,推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实力不断增强。通过艰苦的创业,形成了以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为主,兼营建筑勘探设计、古建工程、基础施工、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和工商贸的多元化建筑企业集团。至今,集团公司已经拥有分公司和子公司20余家,职工两万余人,年实现产值30亿元。”

  聂玉河所言不虚,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就是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国有企业。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感叹:“跟许多贪官的灰色轨迹一样,聂玉河原来也并非一个坏官。他有过骄傲与辉煌。只可叹,他走向了自己标榜的反面。”他公正地评价说:“聂玉河曾经担任总经理的城乡集团——聂玉河曾经带领这个首都知名的大型建筑企业,为美化和装饰首都,创造了经典,给历史留下了永恒的骄傲。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号称‘铁军’的宏大队伍的领头人,却以肮脏卑劣的心智和行为,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烂尾楼’式的人生晚年!”

  2005年7月的一个星期五,临近下班的时候,城乡集团下属公司的几位老总与聂玉河约定:一个小时后,在顺峰饭店的一个雅间聚齐,饭后,去一家新近开业的娱乐城娱乐;然后再去“老地方”搓麻——那是每个周末,聂玉河必到的地方。

  他在自己豪华办公室内间的浴池泡过澡,穿好衣服,正准备出门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叩门的声音。

  房门被推开,两位中年男士走了进来。来人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们是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聂玉河乖乖地跟着市纪委派来的两位办案人员下楼、钻进了一辆轿车。

  东窗事发:被下属检举

  聂玉河是被一个名叫黄泽宇的下属检举的。

  黄泽宇原来是北京城乡建设集团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由于向聂玉河行贿,他被提拔为城乡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兼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上任短短几年,黄泽宇就贪污公款108万元、受贿110万元。

  黄泽宇东窗事发有一个故事。在他担任城乡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兼博宏房地产开发中心董事长期间结识了一个叫陈凯的。陈凯是福建人,有一次来北京,他一眼就看中了位于海淀区北沙滩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他四处打听,得知这个项目是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的。于是他托人与城乡集团联系,便认识了主管项目开发的黄泽宇。

  陈凯与黄泽宇洽谈,表示了与城乡集团合作开发北沙滩项目的意向。黄泽宇告诉他:“合作可以,前期投资要3000万元。”

  在陈凯同意后,黄泽宇让他交了10万元保证金。将10万元交给黄泽宇后,陈凯返回福州筹款。

  后来,陈凯犯案被警方抓获。经查,此人是当地黑恶势力的老大,欺行霸市、杀人越货、拐卖妇女,为害一方。法庭认定他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临刑之前,陈为立功免死,检举了一系列案情线索。其中,陈凯检举了黄泽宇和10万元的问题。

  黄泽宇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暴露出来。

  铁案在身的黄泽宇觉得,由于当了“官”才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是聂玉河害了自己。于是,他向侦查人员检举出了主管领导聂玉河:“是我给他行贿,他把我提上来的……”

  聂玉河因此被纪检委“请”了去。

  追溯聂玉河的人生轨迹,他的落马并不奇怪。

  聂玉河是一个想到牌桌心就发痒的“赌君子”。据说,早在当乡长的时候,他就开始涉赌了。只要有空闲,他就打麻将,一打就是半宿,甚至通宵。随着地位、权力的变化,他的赌瘾愈来愈大。只要有下属约他玩牌,他总是想方设法腾出时间按时赴约。

  于是,这就给了一些人“机会”。

  多次交锋:艰难打破僵局

  2005年10月,聂玉河一案被移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于10月24日成立了专案组,对聂玉河立案侦查。

  和多数落马的贪官一样,刚刚从权倾一方的高位跌落下来的聂玉河不甘落败。第一次提讯聂玉河,专案组预审人员就吃了一个“闭门羹”:“不论什么人检举我,那是他的问题。市纪委要对我‘双规’,那是市纪委的权力,检察机关对我立案,是检察机关的事。但是我,不承认有受贿问题。”

  第一次讯问毫无结果,但专案组并非一无所获。他们从已经掌握的关于聂玉河涉嫌受贿罪的线索中发现:聂玉河不仅贪得无厌,而且胆子忒大。借职务之便,他大钱小钱,来者不拒,而且涉嫌“卖官”。

  他们决定从已经掌握的黄泽宇涉嫌向聂玉河行贿的线索查起。为了谋取城乡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兼城乡建设集团下属的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这个职位,黄泽宇从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个春节,去聂玉河家拜年,每次送1万元的礼,共计3万元。黄泽宇还说,2003年12月,聂玉河准备去南美考察时,他给聂玉河送上美金3000元。

  锁定这一线索的相关证据后,在后面的几次提讯中,侦查人员旁击侧敲“点”到有关黄泽宇为了谋官向他行贿的问题。聂玉河听了,回答了四个字:“无中生有。”

  案件的预审陷入僵局,外围的收集线索和调查取证也遇到了来自多方面的阻力。从2005年11月1日对聂玉河执行依法批捕,一晃两个月的法定羁押期限眼看就要到期了,专案组不得不提出第一个延长羁押期限的请示报告。

  在进一步追查黄泽宇的行贿问题时,专案组又发现了跑官买官第二人。此人叫王海涛,他通过向聂玉河行贿,当上了城乡建设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集团水利发展公司的党委书记。

  王海涛行贿,用的是“借花献佛”的手法。

  有个叫赵凤一的,是王海涛的搭档,城乡集团下属八公司经理,被城乡集团审计部门审出了问题。赵凤一找王海涛帮忙,王海涛找到了聂玉河。聂玉河利用集团总经理的身份出面与审计部门协调,使赵凤一涉险过关。

  为了感谢聂玉河,赵凤一先后给聂玉河送上3万元人民币和2万元港币。2004年春节前,来聂家拜年时,他带了一个代表王海涛和自己“心意”的“鼓鼓的纸袋”。

  专案组调查人员讯问王海涛:“那鼓鼓的纸袋里装的是什么?”

  王海涛:“现金,人民币。”

  “多少?”

  “10万元。”

  专案组彻底查清了王海涛、赵凤一向聂玉河行贿的全部过程,获得了扎扎实实的证据。收受贿赂犯罪往往是一对一,无据可查,而王海涛、赵凤一的行贿过程都是三个人参与,尤其王海涛和赵凤一提供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事实的存在。这些证言材料无疑是攻克聂玉河的重磅炸弹。

  敏锐的办案检察官发现,在提到“王海涛”时,聂玉河的神色里闪过了一丝惊悸。

  侦查人员突然问:“赵凤一,你认识吗?”

  聂玉河听了,迅即瞥了侦查人员一眼,神情中掠过一丝惶恐。

  选择适当的时机,侦查人员抛出令聂玉河无法回避的一个敏感问题:“王海涛和赵凤一两人,借春节机会去你家拜年。这事有没有?”

  聂玉河听了,微微一动,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侦查人员这个时候没有再进一步“逼宫”,而是给他留了一个思考的时间。

  这天夜里,聂玉河失眠了。他索性早早起来,冲了一个冷水澡。

  聂玉河的一系列反常的表现被值班的民警看得真真切切。

  专案组一边把下一次提讯往后拖,一边对王海涛、赵凤一的涉嫌行贿问题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循着一条线索追查下去,查出了王海涛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2003年初夏,非典疫情肆虐中,聂玉河带领千人队伍投入小汤山医院工程的会战。那曾经是“城乡人”的辉煌,也常常让聂玉河引以为骄傲。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王海涛担任党委书记的城乡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有一个房地产转让项目,他借主管此项目转让的机会,私下收受人民币15万元的贿赂,使单位蒙受了很大损失。

  办案组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证实王海涛受贿15万元的犯罪事实成立,王海涛最终对此也供认不讳。与此同时,主办赵凤一案的调查组也查出了新的线索,循着新的线索追查,赵凤一涉嫌犯罪问题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案件调查的重大进展为攻克全案提供了条件。这天,专案组预审人员来到了秦城监狱。聂玉河被带进了预审室的时候,侦查人员发现,他一脸的憔悴。

  侦查人员第一句话问道:“你是不是身体有什么不适?如果病了,我们先治病,然后再说。”

  聂玉河:“不不不……”

  接下来,他把黄泽宇和王海涛、赵凤一向他送钱一事娓娓道来。但是,他避重就轻,回避了那个“鼓鼓的纸袋”里10万元的问题。

  锁定证据:攻克系列受贿案

  聂玉河的心理坚冰虽然有所打破,但他并没有彻底认罪服输。

  侦查人员没有任何幻想,在与聂玉河一次次地交锋的同时,不断加大外调取证工作的力度。于是,他们又有了重大发现。

  杨某为得到提拔,便使出浑身解数巴结集团老总聂玉河。2002年,聂玉河搞到一套位于方庄芳城园一区的个人住房。于是,他指使杨某进行内部装修。杨某借机会利用“公工公料”来了一个豪华式装修,装修费用总共40.6万元!而聂玉河连一分钱也没有出,便搬进去住下了。

  由此,杨某一下子成了聂玉河心目中的红人。不久,杨某便走马上任,坐上了城乡集团一个下属公司经理的位子。

  办案组一举拿下杨某的口供,并从他公司财务账目里查到了相关的证据。这时候,细心的侦查人员翻出了一张报纸,报纸上刊登了一篇城乡集团总经理聂玉河论述“营造人才、铸造精品”的文章。侦查人员注意到,这篇文章发表于2002年,还是杨某为聂玉河装修房屋并得到提拔重用的前后。如果按照当时聂玉河的理论,所谓“营造人才,铸造精品”,那么杨某肯定属于此列。

  从这一件事上,专案组的检察官们进一步认识了聂玉河——在正局级领导干部伪装下、被贪欲牵着鼻子跑的两面人。

  再一次提讯聂玉河的时候,侦查人员直奔主题,首先提出了装修费40.6万元的问题。聂玉河始料不及。他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额头开始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儿。

  过了一会儿,聂玉河突然说:“这件事是事实,我承认有这件事。”

  但是,他又“声明”,这笔钱是准备偿还的……

  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截止的日子眼看就要到了。由于无法在期限内结案,专案组不得不第二次提交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请示报告。报告获批,专案组又获得了两个月的延长期:2006年2月2日至4月1日。

  聂玉河在一次次审讯中不是一字不供,便是避重就轻。

  专案组制定了新的侦查方案。兵分两路,一组担任预审,继续与犯罪嫌疑人聂玉河交锋;另一组担任调查取证,继续扩大战果,彻查全案。

  为了戳穿聂玉河在40.6万元巨款装修费问题上的谎言,专案组再一次调查当事证人杨某,索取了关键证据,并做了全程的录像录音。

  再一次提讯聂玉河时,办案人员将这些证据资料展示在他的面前。为此,他沮丧之极,悲痛欲绝:“千怪万怪,都怪我瞎了眼,认不清好坏人。我没害过你姓杨的啊?你为什么要对我落井下石呢……”

  侦查人员又经过了一番艰苦的工作,终于攻破了他的心理防线:“我的思想深处,存在着对这笔装修费非法占有的动机。”

  接下来,聂玉河又供述了王海涛、赵凤一2004年春节前送他1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这时候,专案组粗粗统计了一下,聂玉河2002年至2005年间,以职务之便,收受黄泽宇、王海涛、赵凤一和杨某四个人七次贿赂近6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装修费40.6万元)。

  讯问结束后,侦查人员从监狱民警处了解到,聂玉河几天来表现反常,夜里不睡,且有拒食现象。侦查人员想到:在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死扛了一段时间最终供出犯罪事实后,往往表现为如释重负的轻松。而聂玉河的反常表现是不是由于他身上还有尚未挖出的余罪?

  这时候,调查组又传来新的信息:一条受贿35万元的线索已经被得到证实。

  调查组查明:城乡集团与下属八公司曾经合作一项“56号院工程。”工程竣工后需要催收一笔数额较大的欠款。负责催款的薛某某到处碰壁,他找到聂玉河,希望集团老总出面垫个话儿。于是聂玉河出面帮助协调,欠款尽数催回。当时是2002年6月,正值韩日足球世界杯期间。薛某某一下子就给了聂玉河韩币400万元的筹码,聂玉河悉数收受,没有想到的是,在韩国看世界杯期间全输光了。2003年春节前,薛某某去聂玉河家拜年,送上了10万元现金;2003年国庆节前某一天,薛某某钻进了聂玉河的轿车,将20万元给了聂玉河……

  前前后后,聂玉河收下了薛某某给予的美金2000元、韩币400万、人民币35万元。聂玉河也没有亏待薛某某,让他当上了城乡集团下属一个公司的董事长。

  之后的一段时间,调查组的外调取证工作全线出击,每天都有好消息传来。仅仅在不到两周的时间里,一举发现了十几条案情线索。他们分别循着各个线索追查下去,又查出了聂玉河涉嫌受贿的一系列犯罪事实。就仿佛滚雪球一样,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聂玉河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最后日期转眼之间就临近了。专案组不得不又一次提出请示报告,请求第三次延长羁押期限。请示报告里面提出了加大查办力度、力争在法定期限内查清全案的方案措施。

  第三次“请延”报告获得领导批准,从2006年4月2日至6月1口。这是最为关键的两个月,专案组排出了一个以天为单位的时间表。

  按照计划,他们再次面对聂玉河。

  侦查人员:“我们知道,在你初到城乡集团出任老总的时候,是有一定志向的,并且创造了一定成绩。”

  聂玉河听了,看看侦查人员,眼神里闪烁出一丝得意的光彩。

  侦查人员:“为谋求企业的发展,你提出了一个‘建立三个中心的总体改革思路’。在公司内部的大胆改革,有效地解决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你曾经在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上反复强调,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政治思想工作不能放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更应该加强……”

  这时候,聂玉河把头低下去,埋在胯下,双手捂住耳朵。侦查人员察觉到,他的表情里充满了悔恨。

  侦查人员接着说道:“为了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城乡集团先后调整各级领导班子45次,调整了集团下属公司级领导318人,提拔了一批中青年干部。工作总结里说,公司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团结战斗的集团……”

  这时,聂玉河猛然抬起头来,脸颊胀得通红,干咳了一声后,缓缓地说:“我知道,为查我的问题,你们的确是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我也明白,就这样扛下去到头来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因为我扛不过法律……”但是,这一次他还没有下定决心彻底说清问题。

  此时,如同农民们迎来了金色秋天一样,专案组一举查出了十几个人向聂玉河行贿的线索。

  聂玉河收受十几个行贿人的贿赂,一是次数较多;二是数额较大:三是行贿人都是聂玉河所在的城乡集团下属公司的头头,他们都通过行贿聂玉河而实现了某种利益的要求;四是由于行贿受贿过程都涉嫌“买官卖官”问题,行贿方都或多或少涉及到违法犯罪问题。

  专案组做了一个统计,聂玉河在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总经理后,从2001年开始涉嫌收受他人贿赂,至2005年东窗事发,先后经历了5年时间,共计收受贿赂69次,涉及27人,总计190余万元。

  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努力,全线告捷。

  侦查人员再一次与聂玉河见面的时候,聂玉河已经清楚地看到自己“铁案在身”,索性配合侦查人员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收受欧元1万元,美金2.32万元,港币2万元,韩币400万元,人民币154.6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4978万元的物品,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当追问这些赃款的下落去向时,聂玉河又有些为难了。侦查人员经过一笔笔地核对清算,这个十足的赌徒,赌博输掉了一些赃款,其余的赃款存入了他个人和亲属名下。在事发之前,他将这些赃款秘密转移。专案组经过艰苦而细致的调查,终于追查到了赃款的下落,并且已经追缴归案。

  2006年5月29日,专案组万余字《侦查终结报告》完成。几天后,专案组提出《起诉意见书》,将聂玉河案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不久,聂玉河被起诉至法院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3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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