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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尽善代表:立法规范听证保障公众利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6: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田刚)近年来,价格听证会“每听必涨”已引起群众严重不满。人大代表纪尽善建议制定一部《听证法》,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听证行为进行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纪尽善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民主政治的进步,听证作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加强决策透明度、保证决策公平的制度,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但是,由于没有可操作性较强的专门法律法规,一些政府部门不能充分尊重民意,一些听证会流于形式,被群众称为“涨价会”。因此,十分有必要制定一部程序严格、可操作性较强的《听证法》,切实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听证制度是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在作出直接涉及公众或公民利益的决策时,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方及有关专家意见的一种必要的、规范的公共决策咨询机制。目前,我国有4部法律对听证程序作出过明文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听证、《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听证、《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听证、《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环境听证。但是由于这些规定比较分散,缺少严格的程序规定及责任追究机制,一些垄断企业不经听证程序擅自涨价,侵害了公众利益。两会期间,纪尽善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听证法》,或者先制定一部《立法听证规则》。他提出,《听证法》应按照公正平等、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提高效率等基本原则,对听证会的适用对象、组织者资格、代表的产生办法、信息公开方式、听证结果的法律效力等方面作出明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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