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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坤:建议以“房改”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8: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朱继东)被誉为中国“金银花之父”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嘉坤来自山东省沂蒙山区,是平邑县九间棚村党总支部书记,中国金银花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他曾经创造了“九间棚精神”,又组织培育出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九丰一号”金银花新品种,全国十几个省市种植他们的新品种,为我国现代农业建设闯出一条新路子。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刘嘉坤特别喜欢调查研究,经常会提出一些有影响的观点。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建议以“房改”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言再次引起多方关注。接受记者专访时,刘嘉坤认为,当前农村内部的生产要素面临重新调整和组合,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好制约发展的制度障碍和政策瓶颈,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到深处是产权,农村也不例外。当前农村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民住房不能和城市居民住房一样上市交易,这不仅影响权利平等,也成为制约农民财富积累的主要制度障碍。因此,要尽快推行农民住房商品化改革,就是开展农村“房改”。 刘嘉坤建议,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以零地价转让宅基地给农民,给予70年到100年的土地使用权,发放产权证书。可以考虑选择部分地区,譬如一个地级市或几个县先行试点。这样使农民住房同城市居民住房一样,在市场上流通起来,把农民手中这块沉睡的巨大资产盘活,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居者有收益。这不仅使农村内部的生产要素能够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交易,实现优化配置,也能够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互动。既可以从机制上推进农民离土离乡,使农民安心参与城市发展,改变农民工身份,真正成为职工、市民;又可以鼓励城市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转移,增加就业渠道,带动农民观念转变。 农民权益得到稳定保障 刘嘉坤说,在中国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农民一直拥有迁徙自由的权利,在山东就有“闯关东、下山西”的历史。迁徙既增加了农民的财富,增进了农民的福利,又促进了乡土文化的融合和社会进步。之所以能做到这些,正是因为他们握有证明产权的“房契”、“地契”,可以随时变卖自己的房产地产,又能随时买到新的。也就是说,每个人对自己的房产地产都拥有完整的产权,买卖自由。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住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组织内流转。这就是说,农民对自己赖以生存的房屋没有独立完整的产权,不能作为商品流通。由此给农民的自由流动带来了巨大的障碍,进城打工也好,迁徙外地也好,都不能带走自己多年积累在房产上的财富;想办厂办店也不能将住房进行抵押或转化成可用的资金。 产权与财富是紧密联系的,财富积累得益于市场交易。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当前在我国的城市,居民财富来自于财产交易的比重是很高的,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都给居民带来巨大的财富效应。近几年,随着城市住房商品化改革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得益于房产的急剧升值,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财富积累。潍坊市城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200元计算,人均住房资产就有6万多元。 城市居民依靠房产升值,财富不断得到累积。而农民花上自己几十年积蓄盖的房子到头来仅仅是一块“死资产”,不仅不能增值,想变现都难上加难。山东潍坊市潍城区于河镇三宴村村民李世伟说:“我儿子前几年在城里花3万多元买的房子现在涨到20多万了,而我在村里花6、7万盖的房子现在也就是能值个本钱,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刘嘉坤调查中发现,这种差距还能从拆迁补偿方面体现出来,潍坊市城区改造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460元/平方米,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标准是2000-3000元/平方米。 刘嘉坤告诉记者,为保障近郊农民的权利,潍坊市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两个83”的政策。两个“83”中的第一个是给予失地农民人均83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屋,保障失地农民基本住房;另一个“83”是按转让土地给予农民人均83平方米的房产,可以自由出租或上市交易,保障农民有一份固定的收入来源。这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探索农村宅基地商品化改革的路子,效果是很好的。如果将改革扩大到整个农村,那种改革效应是难以估量的,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和小城镇,效果更加突出。 金融资本顺利进入农村 刘嘉坤认为,农民从来不缺乏创业的激情和热情,20世纪80年代风起云涌的乡镇企业正是农民创造的成果。现在很多有文化有技术的一代农民却由于缺少初始的创业资本,而止步于财富的“篱笆墙”之外,“草根”经济的发育缺乏优质土壤。农民多年的积累固化成了房产,由于不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交易,再好的房子也难以体现价值,导致了与金融资本的割裂,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这种情况特别体现在抵押担保方面。城里人可以拿着房子搞贷款,而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却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承认。山东青州市普通镇泉旺村村民徐衣玉苦诉:“我看好了一个项目,资金不凑手。想用房子抵押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人说不行,我们农民的房子为什么就不能抵押成贷款?” 涉农金融机构中,眼下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对农户的信贷业务,但由于手续繁琐、额度小等,特别是担保形式不完善,使一些农民望而却步。潍坊市目前来自农民的储蓄存款达到400亿元以上,返回农村的贷款只有200亿元左右,也就是50%,而且大都是龙头企业和特色养殖产业。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农村住房产权制度的制约,阻碍了金融资本流向农村,成为影响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学者专家担心,农民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房屋和宅基地,抵押转让后,一旦生活、生产发生巨变,就将无依无靠,沦为无居无业。对这种担心,刘嘉坤有他自己的看法。他告诉记者,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大规模的迁徙,还是农民自发的迁徙,很少因此导致出现大量“流民”。况且,农民对自己生活的把握和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从来不比任何一个群体差。而限制农民房屋交易的权利,实际上也就剥夺了农民本可从其物权中得到的收益。近年来,在城市近郊区,自发的住房交易已经比较普遍,只是价格比正规的商品房低的多。潍坊市仅奎文、潍城两个区就有1.6万套在黑市交易流通。实践已经走在前面,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研究,积极探索制度的改革。 刘嘉坤说,实施“房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房屋产权,就可以到金融机构抵押、担保,获得创业和生产发展资金。以全国2亿农户、户均100平方米匡算,200亿平方米的房产,按每平方米300元计算,农村房产市场将有6万亿元的市场潜力。并且,农民也可以通过按揭贷款解决临时资金困难,提前住上更好的房子,推动农村新型住宅建设。如果仅仅按10%的抵押贷款比重,就会吸引6000亿元的贷款进入农村。 农民的钱回到农村,为农民所用,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消费市场的启动,也将会发挥巨大作用。以农民的吃苦耐劳本质和坚持不懈的创业精神,农村新一轮的经济大发展很可能就蕴藏在这种制度创新中;同时,将会吸引众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这个市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得到完善。 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大加快 刘嘉坤呼吁说,目前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些规划和补贴政策,但在没有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的情况下,这很可能会引导农民资金又一次沉淀在房产上面,这个问题以及可能因此引发的其它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刘嘉坤告诉记者,山东寿光市稻田镇马寨村是个650口人的小村,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农民靠种植大棚菜有了一定积累,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从去年开始每户花了20多万元盖了小别墅,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但一些农民却反映,如果允许到镇上建房,我们肯定不会把这么多钱砸在建房不能升值只会贬值的村里。“农民只能从本村获得宅基地,分散建房,不能实现合理的集中。既浪费了土地,又无法提供设施服务,还得不到农民拥护,这不能不令人警醒!” 刘嘉坤认为,我们搞小城镇建设这么多年,成规模的城镇主要是靠工矿企业带动起来的,靠人口自然聚集形成的并不太多。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最大的制约,它把农民束缚在规定的地块上。而农民住房商品化使人口聚集成为可能。有了适宜居住和生活的环境,农民就会自然地向中心镇、村聚集,从而不断形成新的产业分工,服务业就跟着发展起来了,也带动了农村的就业,还会从根本上改善村容村貌。 土地资源得到更多节约 刘嘉坤调查中发现,这些年城市扩容、大学扩招、农民进城经商等使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闲置房逐年增加。有的村已经达到1/3以上,“一户两宅或多宅”现象比较普遍。青州市东坝街道办事处驻地东坝村,户宅比就达到1:1.5,还是全镇一户一宅执行最好的村,全镇这一比例大约是1:2。“卖不出价钱,好多农民也就干脆不卖了!” 刘嘉坤说,没人住的房子坏得格外快,要么不断花钱修缮,要么撒手不管,任其破败甚至成为断壁残垣,不仅浪费了最珍贵的土地资源,还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好多农户在同一块地基上的住房,建了拆,拆了建,这是多么大的浪费啊!同时,宅基地的供给制导致不少地方多村一面,千家雷同。 潍坊市许多村有整合宅基地方面的要求,但受制于现行制度,都无法进行。实行农村住房商品化,将充分整合利用宅基地资源,通过集约利用,腾出部分土地还耕还林。并且,农村“房改”还有许多附加效应。“有恒产者有恒心”,实行农民住房商品化改革,可从观念上改变对农民财产权利的忽视,增强农民自身产权意识,增加财富的稳定感和安全感。 刘嘉坤认为,打破房屋产权的限制后,将充分释放农民在房屋建设上的传统文化创造力,老宅故居投资价值进一步提升,可以有效制约农村建房的短期效应,避免在同一宅基地上建成拆、拆了建的浪费,形成丰富多彩的农村住宅文化,彰显中华千载文明古国农村历史文化沉淀。“推行农村‘房改’,意义十分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村‘房改’将是农村又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甚至如同当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必将进一步解放农民,释放农村经济的内在活力,极大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农村发展实现大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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