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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关于预算草案审查报告获通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20: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2日电 今天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报告全文如下: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07年3月1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9343亿元(不含债务收入),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后为38730亿元,超过预算33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全国财政支出40213亿元,超过预算18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中央财政总收入21232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超过预算1960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中央财政总支出23482亿元,超过预算12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2749.95亿元,比预算减少200.05亿元。2006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35015亿元,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35568亿元限额之内。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767亿元。 2006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主要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增加社保、教育、农业方面支出,冲减赤字和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2006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当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差异过大,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不高,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等预算资金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不高,预算执行中追加较多,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财政对“三农”、卫生、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然较高;部分地区县乡财政还比较困难;行政成本偏高;铺张浪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等,财政管理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07年的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44064亿元,比上年增加5334亿元,增长13.8%;全国财政支出46514亿元,比上年增加6301亿元,增长15.7%。中央财政总收入24421亿元,比上年增加3188亿元,增长15.0%;中央财政总支出26871亿元,比上年增加3388亿元,增长14.4%。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2450亿元。2007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3786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预算草案是可行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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