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稿:民主科学注解中国法制建设新气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22:00 新华网

  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魏武 周婷玉 吴晶)物权法草案:上百次座谈会,若干次论证会,7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人大监督:收到群众来信15万多件次,接待来访7.5万多人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列举的一组组数字,勾画了过去一年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1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民主’与‘科学’这两个我们已经习惯多年的字眼,从未像今天这样给中国的法治建设带来如此深刻的变化。民主越来越进步,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实现构建

和谐社会的愿景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刘来平说,2006年中国立法事业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正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之花在中国绽放的生动写照。

  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取得新进展

  74岁的哈尔滨火车站退休职工崔盛春自从爱上“打听”街坊们的“烦心事”后,便再也没有闲下来过,“别看岁数这么大,我还真是经常认真了解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发现了就向人大代表反映。”

  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桂华是崔盛春的“上线”。两会召开前,这位老人来到孙桂华所在单位,等候她回来,“我一定要等她回来,让她把我的建议带到北京,带到全国人大去。”

  “为人民办实事,说实话,反映他们的疾苦,是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也是为我们国家的发展鼓与呼。”孙桂华说。

  这次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共有近3000位代表像孙桂华这样,带着全国各地的民意来到中国民主政治的最高殿堂。代表们的不懈努力,使以“中国式民主”闻名世界的中国人大法治建设在过去一年中再次显露勃勃生机。

  制定

物权法13年的长跑被誉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典范”,在这个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了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更多普通民众的声音被立法者吸纳,他们的声音经常成为中国立法工作的‘亮点’。”全国人大代表张继禹说。

  刘来平代表说:“这种做法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提供了一个直接而便捷的渠道,使民主立法工作向社会最基础的层面延伸,让普通老百姓切身感受得到、参与得来。从征求意见的结果也能看出,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14件已经通过,5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向实现本届立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些立法难点得到妥善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批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监督法、企业破产法、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颁布实施,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主任李连达也表示:“这几年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步明显,许多问题经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后,都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

  代表委员们认为,立法者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是确保实现高质量立法的核心动力和基石,必将对中国的发展带来长久、深远和积极的影响。

  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释明生表示,强调“开门立法”,使公众表达中的合理部分,能最终在法律中得以体现,将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消除潜在障碍,并提升公众的期盼和信心。

  两种形式的监督取得新成效

  “前一阵我又去了趟三峡,上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水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这不是没办法,而是没人关注,希望国家能够加大对于环保作为公益事业的补贴力度。”回忆起去年参加的一次执法检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宜瑜这样说。

  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两大重要形式。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8个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开展监督工作,提出加大财政支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转向农村,着力解决农村金融、道路、沼气、饮水、农民看病、子女上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针对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偏低、对外技术依存过高、研发不足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整合资源、明确重点、重视人才,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技术创新,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对预算和经济工作进行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15万多件次,接待来访7.5万多批次,对涉法涉诉、土地征收征用、水库移民、房屋拆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大了督办力度。

  “一年多来,我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立法工作一起构成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最为有力的两翼,共同推动中国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刘来平代表说。

  代表工作焕发新活力

  这次来北京,孙桂华代表带来的议案和建议达32份之多,自担任九、十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她已提出了80多件议案和建议。

  她说,有一次慰问一位因公负伤的干警时,不少干警围过来诉说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人身安全问题。“那时,我就想,要提交一个设立袭警罪罪名的建议。”这位反贪局长说。

  这一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已在进行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006件,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发函、致电、或直接登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办理每一件议案。有100件涉及的10件法律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31件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353件涉及的51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计划。

  谈到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鸿斌感触良多:“正是因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因素都已经较为成熟了,物权法草案才能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立法时机的准确把握是中国立法走向科学的一个重要特征。”

  同时他也指出,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完美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呼唤新的法律校准人们的行为方式。“这是人大代表存在的意义所在,也是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为民代言的动力所在。”

  据统计,2006年,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由上年的近140人增加到185人,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的代表人数由近400人增加到500多人;共有1874名代表参加了专题调研,参加率达63%,比上一年高出近10个百分点,形成调研报告183篇。

  “只有始终植根于人民,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才会充满活力。”刘来平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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