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许嘉璐顾秀莲分别参加人大代表团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0: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顾秀莲12日分别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

  何勇在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比较突出。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今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二是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三是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四是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创新。

  许嘉璐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中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如果不与时俱进,放慢进步的脚步,国家就要衰落,民心就要涣散。我们要好好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不能照抄照搬,要走出自己的特色,这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模式。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目的是达到人民的整体富裕,把历史上遗留的不同区域、行业的差距逐步缩小。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的国体、政体是无数志士仁人多方探索,才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建立的。党领导我们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不是几个人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中国人民的奋斗探索建立起来的。

  顾秀莲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立法工作向实现本届立法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加强了对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监督;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对外交往开创新局面,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她说,

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具有特殊意义。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作用。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审议、通过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这两部法律审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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