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城管打死客运稽查背后利益乱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1:51 新京报

  命案因客运稽查员向城管队员讨要被扣黑车而起,两部门均称有权查处黑车

  ■关注焦点

  2月5日,山西大同发生一起命案。

  市客运管理处稽查员殷少华被市容站前管理处城管队员打死,事情起因是殷少华帮助朋友向城管讨要被扣的黑车,双方发生冲突酿成命案。

  3月12日,《三晋都市报》对该案件进行了报道。

  在此案背后,是两部门之间一直存在的稽查黑出租管理矛盾,以及当地的黑车乱象。

  

大同城管打死客运稽查背后利益乱局

  一名男子经过大同市容站前管理处大门口。2月5日,一名客运稽查员被该部门城管员打死。《三晋都市报》供图

  2月5日晚,山西大同市公安公交分局、市容站前管理处大门口,27岁的殷少华被打死在门前的街道上。

  殷是大同市客运管理处稽查支队二大队稽查员,行凶者为该市市容站前管理处的数名城管队员。

  “殷少华是帮别人向市容站前管理处索要被该处查扣的黑车时被打死的。”2月6日,大同市客运管理处一名负责人介绍案情时说。

  “不是我们要查他们的车,是他们要堵我们的车。”2月6日,市容站前管理处处长柴增明则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当晚,该管理处综合执法队队长聂卯平带领队员执法回来,在路上就接到殷少华的威胁电话,要找他们算账,并带人堵车。

  “结果双方打了起来。”柴增明说,双方都有受伤,“没想到殷少华那么不禁打,龙龙一镐打上去,他就死了。”

  意外的命案

  王之利,殷少华的同事,2月5日晚和殷在一起,他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王之利描述的事情过程是,殷少华接到朋友的电话,说一辆富康和一辆夏利两辆私人的黑车,被市容站前管理处扣下要罚钱,请他帮忙要车,殷少华接到电话后,给队里打电话问有没有人上路查车,之后对王之利说“可能有人冒充咱们执法,去看看”。

  之后,殷少华等三人到站前管理处要车,结果,对方不但没有给车,还被龙龙等站前管理处的城管队员暴打。

  “殷少华那小小的个子,哪是那帮人的对手,竟被活活打死。”大同市客运管理处治安科科长李燕介绍说,对方把人打死了,翻看死者的口袋,看到执法证,才发现“坏了”,“打死了执法人员。”

  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处长柴增明介绍,是因为殷带人堵了城管队员的车,双方才打斗起来。

  事后,负责此案的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重案中队通报的案情过程为:2月5日23时左右,聂卯平等人将查扣夏利、富康车开回雁同东路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准备驶入单位停车场时,殷少华带着王之利、刘海健、张国强3人拦住了夏利出租车,拉开车门扭打驾驶车辆的杨勇。

  这时,聂卯平、范海龙赶过来,问什么事,殷等人说:“你妈的X,谁让你们扣车!”

  随即,对聂卯平和范海龙动起手来,聂、范两人见对方人多而且手中有刀便逃回单位,杨勇逃至马路对面。范海龙、李涛见状回到单位宿舍取出两根洋镐把返回门口,直至把殷少华、张国强两人打倒在地后逃走。

  闻讯赶来的市容管理处吴大兵队长见到有人倒地流血,于23时10分拨打了“110”和“120”。“120”赶到时,殷已死亡,张国强手持一把菜刀头部受伤,现场遗留单刃刺器一把,已断裂的镐把一根,张被急救车送至大同市二院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如果我拿着刀,能让他们打成这样吗?”头部被砍5刀、两颗牙被打掉的张国强面对媒体,曾坚决否认了自己拿刀的说法。王之利也向媒体表示,他们几人根本没有拿刀。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龙龙在这边,可惹了不少事。”2月6日,柴增明曾当着记者的面,小声地对客运管理处的一名朋友说。

  柴增明所说的龙龙,就是用镐头砸殷少华的人,本名范海龙。

  “犯罪嫌疑人范海龙、李涛等都是站前管理处协勤员,是临时工。”2月7日,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重案中队有关人员介绍说。

  在调查中,多名司机和当地党报记者介绍,范海龙初中文化,一直在社会上混,当地有些势力,有一帮哥们,很吃得开,也很凶,也有司机直接称之为“穿着黑皮的当地一霸”。

  根据《三晋都市报》报道,2月6日上午11时左右,范海龙到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重案中队投案自首,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而聂卯平等人及受害人张国强的证词也印证了范海龙持棍伤害的犯罪事实。

  “我们这个市容管理综合执法队,是由大同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公安公交分局共同派人组建的,龙龙也是市公安公交分局安排的人,不是我们招的。”2月6日,梁增明说。

  “他们哪是正规招聘,不是亲戚,就是社会闲散人员。”在大同众多市民眼里,这些协勤员和市容管理综合执法队城管队员一样,都统一服装。

  随后,柴增明还曾向媒体出示过一份“关于范海龙同志的情况说明”。

  说明中称:2006年6月,我处根据《同办发[2004]199号》文件和阎文照副市长指示精神,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配合我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我处设立公安值勤室。

  公交分局先后指派梁玉平(客运科科长)、杨建国(客运科干警)、刘银山(客运科干警)、李荣才(副局长)、张生(副局长)、范海龙(协勤)配合我处工作,由梁玉平科长负责。

  “当时公交分局的同志说范海龙同志一直在公交分局从事协助执法工作,对客运车辆管理业务比较熟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样范海龙同志便一直在公安值勤室配合我处的执法工作。”该说明中称。

  “他从没在公交分局这儿工作过,至于联合执法,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公交分局办公室马主任对媒体说。

  谁有权查黑车?

  血案发生后,殷少华的家属认定公用局违法委托站前管理处执法,才导致其死亡的。殷家人也多次找市政公用局讨要说法。

  “殷少华的死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属于非正常死亡。”3月1日,大同市客运管理处书记李喜才接受采访时称。

  但这种意见并非是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共同的看法。

  “他们是管市容的,哪条文件说他们可以查黑车,却二话不说,就暴打我们的合法执法人员。”大同市客运管理处一位官员说,殷少华是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是站前管理处的人,两家是兄弟单位,都隶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局。

  关于这场血案,坊间的说法是,“野战军”打死了“正规军”,为争夺“黑车利益”,才激发命案。

  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4条第3款规定,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政执法工作。

  2月6日,大同客运站治安科工作人员提供资料,并称稽查黑车,是客运站的工作,站前市容管理处根本没有权力。

  “我们的职责范围包括管理客运秩序,既然负责客运秩序,就有权查处黑车。”市容站前管理处处长柴增明认为,自成立站前管理处后,自己的角色就相当于其他城市的综合执法局,管理范围未超越市政公用管理职能。

  一项相关规定是,行政执法必须得有执法主体单位的委托书。

  根据《三晋都市报》报道,去年5月28日,柴增明以大同市城管监察大队站前中队法人身份,向市政公用局申请了2006年度委托行政执法,执法主体法定代表人赵常富(市政公用局局长)签字“同意”,但是,该申请“执法主体单位的公章”处却是空白。

  “2006年度市政公用局行政执法委托书还没有发下来。”柴增明解释说。

  按照《三晋都市报》的报道,自从去年10月,站前管理处开始帮助大同市公交公司清理整顿12路线客运秩序,同时也开始稽查黑车。

  3月12日,大同公安局交警队一名警官在电话中说,市容站前管理处的管理范围早超出“站前”了。

  背后的车管乱象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权力,但是他们经常会扣车罚款。”2月上旬,大同市火车站候车的多名司机说。

  “你随便街上问,有几辆是证件齐全的,大家都是私车,只要按月交钱就可以上路载客了。”2月7日,临时顶替置办年货的儿子开出租的李健华介绍说,偌大的大同市,“出租车”有一两万,很多都是黑车。

  “我们就是按月向客运管理处交钱,不管你赚了还是亏了,交了钱,你就万事大吉。”采访中,多名出租车司机曾经向记者反映。

  在大同市交警一中队有关交警看来,包括跑大同城郊的中巴车,尤其是矿区的,在市内随便停车拉人,很多都是“黑车”。

  据《三晋都市报》报道,大同市客运管理处内部人士透露,大同市的黑出租车有上千辆,并向媒体提供了一份长达6页共计408辆黑出租车车牌号,“这些没有手续的车,不是跟警方有关系,就是跟客运管理处有关。”

  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未按本办法办理营运手续,擅自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终止营运、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些中巴车,还有些黑出租,很多都是市容站前管理处那帮临时工罩着才避免被查到罚款,一个月交千儿八百的,保证平安。”2月6日,大同客运站一名负责人说,“不交就找茬罚钱,到我们这里告状的司机很多。”

  针对指控,市容站前管理处处长柴增明则认为,“正因为有黑车,我们才去管,但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也打破了某种行规,才成为众矢之的。”

  对此,客运管理处书记李喜才表示,听说过客运管理处有人包黑车的事情,但是一直没有证据,也没有查过。

  “动不动就罚款几千,哪个部门不想插一腿?”3月12日,大同市公安局一名主任感慨,“殷少华不就是死在利益争端里的吗?”

  一则来自大同警方的消息是,殷少华当晚向站前城管索要的夏利车的车主常某向警方供述,他每月需向殷交1000元费用,殷为其负责处理扣车事宜。

  本报记者 孙勇杰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