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执法部门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2:05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电(特派记者吴艳霞)目前,存在“执法部门立法”的情况,政府部门既是执法者,又是立法者,后果必然导致部门权力最大化、责任最小化。两会上,来自我省的全国政协委员田文华向大会提案:应该健全行业法规的立法程序,强化人大立法职能。

  田文华委员说,目前“执法部门立法”情况较多,有关行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大多由政府执法部门牵头起草,再由政府向人大提出法规案,这样,政府部门既是执法者,又是立法者。对此,田文华委员建议,要强化人大立法职能。对涉及面较广的社会事务方面的法规案,应该明确规定要由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改变目前大多数法规案由政府提出的局面。

  另外,在部门法规案制定过程中,广泛引入听证制度,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和行业参与者参与力度,建立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立法的机制,严格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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