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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修改33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2:26 新京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昨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台湾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吸引了众多境内外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陈树根摄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审议。 3月5日至7日,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务院去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对今年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总体部署,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共修改3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分别作了关于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等五个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五个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决定将这五个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