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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有助防止刑讯逼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5:59 重庆商报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这是美国和我国香港侦探电影里时常出现的经典镜头,而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应该将“沉默权”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认“沉默权”有助于防止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 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他表示,应该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沉默权”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据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和“沉默权”在一些国家已被作为基本的诉讼人权利予以确认,而我国至今仍未立法确立这两方面原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交代问题,甚至在审讯过程中出现“刑讯逼供”现象。因此,他建议我国尽快在刑诉法中确立“沉默权”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据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