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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售商品房将全部实行明码标价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必须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每户配置停车位的比例、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事关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通讯员傅伦为)昨天下午,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物价局联合召开“深圳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今年内深圳所有一手在售楼盘和二手商品房将全部实行销售明码标价制。深圳市、区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联合加强监管,发现违规楼盘将及时查处。房地产诚信公示系统昨天同时启动。 房地产商不得收未标明费用 为不断提高房价透明度,让老百姓增强自我防范保护的能力,深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更为规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凡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企业包括开发经营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等,在售房过程中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其中,销售新的商品房要向消费者标示楼盘名称、开发经营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每户配置停车位的比例、房号、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从事二手商品房销售的地产中介企业应向消费者公示楼盘名称、户型、朝向、装修情况、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其单价、总售价等相关内容;今年6月30日前,深圳市所有一手新楼盘率先完成明码标价。 年底前完成二手房明码标价 深圳市工商(物价)局副局长马裕滨表示,各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售楼处正式对外开放时、开始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前,必须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商品房价目表》。 同时,所有在售新房必须全部即时上网公开销售,并同时公布所有商品房价格。凡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房源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无故拒售(上网可查),以此制止囤积房源。 他指出,如明码标价牌有损坏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更换,价格有变动的应及时调整。 出席会议的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姜万荣表示,深圳销售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和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开通在全国具有一定开创性,值得肯定和推广。 在售商品房违规问题多 据了解,早在2005年深圳市物价局就已发文要求深圳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但在实际交易中却仍然存在着哄抬房价,非法炒卖,将已售商品房抬高价格进行标示,或利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大差价等容易让人误解的方式报价,欺骗消费者。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张士明表示,深圳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去年10月至今,在对特区内60个在售项目检查中发现,较突出的问题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和未实行明码标价等,为此该局共发出了29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而特区外的宝安区27个在售商品房项目就领到了2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深圳市工商物价部门检查房地产企业及房地产经纪企业3677家中,发现了大量查无下落、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涉嫌合同欺诈的违规情况,目前已立案查处5宗。还对深圳南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南方国际广场”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依法作出了罚款54.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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