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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燃气初装费应由经营者买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06:34 红网
红网北京3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储文静)昨日,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提交提案,提出燃气初装费应由经营者买单,并建议出台全国统一政策,规范燃气市场行为。 蔡自兴首先类比了自来水、电力等相关行业的做法:“自来水公司向广大居民供应自来水之前,需要建设提水泵站,铺设自来水管道;而自来水公司并未向居民用户收取自来水初装费。电力公司向广大居民供应电力之前,需要建设变电站和配电站,铺设电力电缆或架空电力线;而电力公司并未向居民用户收取用电初装费。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事业,应像自来水、电力一样,只缴纳使用费,而不应缴纳工程建设初装费。” “假如燃气用户缴纳了燃气初装费,那么燃气管道的物权又该属谁呢?是不是应归燃气用户?如果是,那么燃气公司的燃气从燃气用户的燃气管道中经过是否也要向燃气用户交纳通过费?”蔡自兴提出疑问。 蔡自兴认为,燃气初装费应由经营者买单,取消燃气初装费后,燃气价格可以像水费、电费一样小幅度上涨。 另据了解,从2006年12月27日起,广东省全面取消管道煤气初装费。 稿源:红网 作者: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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