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瞒报性质恶劣并非“家常便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3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讯 今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毅中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有的网友问:面对已经成为家庭便饭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李局长有没有好的办法?当安全事故瞒报已经成为家常便饭时,就不得不问一句,是不是我们的制度出了什么问题?

  李毅中回答: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瞒报事故的痛恨。但是还不能说,瞒报成为“家常便饭”。因为瞒报这个事情出来以后,整个社会非常憎恨,大家印象很深。比如去年全年发生事故627000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是2452起,瞒报毕竟是个别、少数的,但是为什么给人们留下那个印象,因为它性质太恶劣,影响很坏,全社会对它非常憎恨,给人的印象、创伤比较深。但是,是个别人,还不能说是“家常便饭”。

  对瞒报事故的处罚,在《刑法》里面139条里面增加了事故的瞒报罪。2月28日高法高检发布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里面其中第六条、第七条对什么叫情节特别严重的瞒报罪作了解释,设立瞒报罪以后,对打击瞒报是一把利剑。比较典型的事故,就是去年5月18日山西大同左云县透水事故死亡56人,矿主和当地的乡党委书记、乡长、党委主席勾结起来瞒报,媒体记者也做了报道,我们立即去查,所以对瞒报事故现在已经有了结论了。前不久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参与瞒报的乡长、乡党委书记、乡人大副主席分别判了两年半、三年,还有十二年,还有今年2月2号河南渑池县,煤矿发生事故以后也是瞒报,也是矿主和镇领导人传统起来,报了七个人,马上有人举报,我们记者跟踪举报,然后我们和河南省到现场进行检查,最后证实死亡24人。对于这样的瞒报事故,河南省采取了坚决的措施,把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煤炭局局长和县里面主管的副县长撤职,而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说明对于瞒报是加大了查处的力度,通过对瞒报的严惩警示社会,特别对那些今后企图有瞒报和瞒报行为的人起到威慑作用。

  李毅中表示,非常欢迎和感谢社会公众和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其中一项是对事故的监督,特别是对瞒报事故的监督。他说,大概去年我们总局一共收到群众和媒体的举报426件,经过我们复查以后,查实了有89件,这89件里面死亡人是204人。说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的监督,让那些事故和事故瞒报者没有藏身之处。

  访谈实录:李毅中做客强国论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