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郑功成: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体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48 人民网
“流浪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他们容易被犯罪分子利诱和利用,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郑功成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忧心地表示。 据郑功成代表介绍,自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伴随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家庭问题日益凸现,流浪儿童数量也逐年增加,犯罪率不断上升。 为此,郑功成代表提出建议:根据目前我国国情,应建立以“预防——救助——回归”三位一体为基本思路,以国家干预、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为手段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 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保护流浪少年儿童权利的立法与执法力度。针对流浪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还不完善、不健全的现状,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对儿童父母“监护不力”的惩处、对儿童的受教育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特别是对儿童父母“监护不力”进行惩处,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儿童外出流浪的关键。 第二,成立专门政府机构,加强与流浪儿童救助相关的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在政府序列中应成立专门负责青少年成长保护的机构和部门,使现在各级政府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变成一个实际机构,而不只是一个办事机构设在团委系统的协调机构。 第三,加大政府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工作的政府责任,加大工作投入,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四,加快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的目的是让街头流浪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保护,让操纵流浪儿童乞讨、犯罪的不法分子受到严厉打击,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流浪儿童,最终使街头流浪儿童尽快返回主流社会。 第五,提高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采用社会工作方法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我国目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主要是由政府一手负责,资金、人员由政府提供。从长远来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应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更多人的参与进来。 人民网记者 王新玲 蒋荣华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