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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十一五将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55 中国网
2007年3月13日上午10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刘永富、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快速推进的情况下,我国城镇居民,包括未就业人员,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请介绍中国政府解决这个问题的工作计划和基本政策? [刘永富]正像你刚才说的,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从1999年实施以来,已经从1800万人增加到去年的1.6亿人。这几年,中国政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今年覆盖面要达到80%。在城镇职工和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建立起来以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问题目前还没有制度上的安排,这个问题老百姓非常关心。这几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试点,大概有100个城市的1000万的城市居民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 在这次人代会上,温家宝总理已经宣布,今年要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劳动保障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这项制度。这项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这项制度实施以后,医疗保险基本上覆盖了城镇所有人员。缴费的方式以家庭和个人为主,政府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主要是保大病,包括住院医疗和门诊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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