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安监部门绝不能和被监管对象发生经济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1:2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讯 今日上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毅中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不是我不爱你”问:您有许多好思路,但到下面得不到好的贯彻,如安监人员失职渎职。如果地方政府顶着干,您怎么办?

  李毅中回答:关于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前不久关于山西忻州煤监局违规违纪超标购房买车问题,这件事情确实影响很坏,给安监队伍形象带来很大损伤。检查起来,忻州煤监局是一个10个人的小单位,它在建办公楼的过程中,错误首先是不应当向被监管对象去借款,这是国有煤矿,是你的监管对象,你不能和监管对象发生经济联系,所以它错在没有秉公执法。第二个是超标准,而且建设标准比较高,暴露了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作风,对我们执法部门来说尤其是不应该的。这件事情出现以后,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引起了高度的警觉,尽管发生在一个单位,首先派了调查组和山西省纪委落实查清,现在已经报中纪委。二是全系统通过这件事情举一反三,要求在3月5日进行自查自纠,有类似问题的立即纠正,该退的退,该还的还,现在查下来绝大部分是好的,个别省的个别分局有这个问题,现在都整改,还要下去再复查。

  怎么吸取教训:首先,内部制定法规规程一定要规范科学民主,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这为权钱交易提供了平台。第二摆正位置。要对被监管对象依法进行监督,绝不能和被监管对象发生任何经济上的关系。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防止权钱交易的行为。第三,不仅在购房买车等这些问题上,手里有一定的权限,比如行政许可权,还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许可权、安全评估评价权、培训教育权、制定规章标准的权力,对这些行政执法权一定要依法行政,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不作为,特别要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必须的措施就是一定要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不是事故调查组,必须每句话都对,他也不是中纪委和

审计署派出的工作组,他是人民群众,他是媒体,他要把现实事实给你反映、给你曝光,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你不能要求他十句话都对,只要里面有对的成份就要成份就要虚心接受。这种压力是动力,让我们不要犯大错误。我觉得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当然最根本,就是加强队伍的培训、教育,不仅要学习政治思想方面,有安全发展的理论、规律,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作为一个执法人员来讲,应该融会贯通、了如指掌,这样做起来才能依法,这方面我们还有差距。

  访谈实录:李毅中做客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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