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完善中国民法体系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5:52 SMG广播新闻中心

  各位听众,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法》即将颁布实施,诸如农民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征地补偿规定的 细化,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等,物权法草案都给出了明确答案。请听本台特派记者邵燕婷、殷月萍发来的报道:

  各位听众,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一部法律,像物权法这样,5年历经7次审议之多;也很少有一部法律,象物权 法这样,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部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法典,也是迄今为止议论最多的民法草案。

  之所以会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原因就在于,〈

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小区车位是否应该优先满足居民需要、土地承包期届满后是否可以延续、甚至具体到建筑的日照、滴水、通风等相邻权纠纷 ,这些难题都能在物权法中找到答案。

  参与起草物权法的梁彗星委员在接受东广记者周导、孟城洁的采访时指出:草案将私有财产上升到同国家财富和集体 财富一样的地位,这无疑让老百姓更具拥有财产的安全感。

  [实况:关于物权效力的规定,可以划分行为的违法和财产的违法,行为违法,财产并不违法,所谓黑出租,你不能 够没收他的汽车、

摩托车,对于流动摊贩,你不能毁损没收他的商品和工具,没有搜查证,你不能强行进入人民的房屋,将彻 底终结历史上的抄家现象。]

  物归其主,是民间对于物权的理解。但事实上,因为财产和土地的归属不明而诉诸法院的民事案件,每年有上百万件 。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曾对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做出相应规定,但有数据显示,目前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仍有6成 以上是由土地争议所引发的。要不要补偿,怎么补偿?现在已成为征地、拆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物权法草案起草专家小 组负责人江平教授指出,今后,这些问题将在〈物权法〉中得到解决。

  [实况:一个是征收农民的集体的土地,怎么给予补偿,一个是城市发展了,房子要拆迁,怎么给予拆迁的居民以补 偿,这次专门就这两个问题做了规定。如何保障被拆迁的个人或者土地被征用了以后,如何更好来安置,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

  在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关心补偿问题;城市居民也会遇到动迁等各种问题。

  [实况:原来规定说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要付土地使用费。那我自己买的房子,为什么70年后还要付钱啊? ]

  童石军代表的这番表述道出了很多城里人的顾虑。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一直是这次物权法草案颇受关注的另 一个焦点。过去几次审议中,“土地使用权是不是续期?以及要不要再支付土地出让金?”草案就这些问题几易其稿,华东政 法学院副教授高富平认为,现在这个顾虑可以消除了。

  [实况:居住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它到期之后可以自动延期,这点给老百姓吃了一个定心丸。另一个进步就是解决了土 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

  不过,在昨天的审议中,原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富荣代表在接受东广记者陆敏采访时,还是提出了新问题:

  [实况: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个问题是有限的自动续期还是无限的自动续期。如果是 无限的,你说清楚。因为上海土地批租70年,70年以后仍然让买房子的人永远使用,还是有期限的使用,你要说清楚,老 百姓非常关心。所以你这个地方应该写明。]

  问题还不止这些。比如网上有人提出质疑:认为“草案把富人的汽车洋房和乞丐的要饭棍一起平等保护,实际是在保 护富人财产权”。对此,江平指出,这不属于物权法的范畴。

  [实况;物权法只能解决物权法的问题,物权法保护你合法取得的财产,至于贫富悬殊怎么解决这是别的法律。你可 以通过税法来调整,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来调整。]

  不管怎样,物权法确实体现了“平等保护”这一民法最基本的精神,今后只要是民众的合法财产,就能得到保护。法 律界人士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说,〈物权法〉一旦出台,必将完善我国民法体系的建设,对催生民法典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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