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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建议培育社会公益组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5:52 SMG广播新闻中心
各位听众,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过上了小康生活,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仍有少数群众生活困难, 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帮助。上海部分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建议,政府在大力做好民生保障时,还应鼓励慈善事业,培育 社会公益组织,请听本台特派记者陆敏、杨叶超发来的报道。 接实况 开始语:研究显示 结束语:刻不容缓的。 时间:3分56 记者:研究显示,02年中国人均捐款不到一元人民币,而03年美国人均捐款超过800美元,中美人均慈善捐款 相差了7300多倍。到了去年,中国人均向民政部门所属慈善组织捐款近3元钱,还是不到美国人均慈善捐款的两千分之一 。 原国家科学技术部副部长惠永正代表认为,西方慈善事业有其自身国情和传统,我们不必妄自菲薄。 惠永正:我觉得有七千分之一已经很不错了。(众人笑)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记者:与西方悠久的慈善传统相比,新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不过10多年时间。去年通过 民政部门的民间捐赠35亿多元,使得近2千万人次受益。肯定成绩的同时,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喆人代表也指出了不足: 张喆人:比如对企业捐赠慈善事业的税收减免比例偏低。我们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 记录的却不超过10万家,数量是非常少的,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赠。国外很多的法律法规,准予税前扣除,个人 可以达到50%。我们个人扣除30%,所以影响个人募捐积极性。 记者:这时,在场的其他代表指出,《企业所得税法》如果获得通过,企业免税的额度,将从年度利润总额的3%, 上升到10%,差不多是国际通行水平。张喆人还是摇头。 张喆人:我们虽然有税收上的优惠,但是办理手续,非常烦琐。 记者:他举了个例子:民政部救济司司长王振耀为了体验申请退税,向中华慈善总会捐了500元钱,之后的手续竟 多达10道,整整办了两个月。 来自中国侨联的邬露露代表也有苦恼。 邬露露:象我搞了一个慈善超市,一定要上税。我说我所有赢利的钱都是用于慈善的,它说不行。这行不通的啦。 记者:张喆人说这个问题确实非常普遍。 邬露露:你如果要设立一个基金会,你首先要到民政来登记。登记以前,一定要有一个管理机构,如果没有管理机构 ,只能登记一个企业,按照我国法律,你就要交税。如果我民政部门不愿意他挂,他就困难了。 记者:因为受到各种限制,目前我国正式登记的慈善组织只有100多个,基金会1千1百多个,而美国的慈善机构 接近80万个,相比之下少的可怜。象“自然之友”等著名的民间公益组织,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艰难生存。 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的程静萍委员认为,对社会组织发展的诸多限制,反映了我们法治和管理能力的薄弱。 程静萍:就是怎么防止不规范行为的手段没有建立。很多好事情,为什么不能做,就是没有法制保证,没有能力做。 记者:代表们说,应该鼓励和培育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包括提高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立法规范社 会募捐行为,制定社区工作者职业标准、薪酬标准等,把从事公益活动纳入教育考评体系。据了解,这次张喆人和市慈善基金 会理事长陈铁迪代表都提交了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议案。目前《慈善法》已起草完毕,但没有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陈铁迪呼吁这项法规能早日出台。 陈铁迪:我又听到有这么一个说法,觉得慈善事业立法是不是为时过早,有没有必要要立法?我感觉,这个立法是具 备条件,而且刻不容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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