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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海保代表:建议恢复强制婚检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6:13 国际在线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王圣志)“强制婚检,不仅关乎婚姻家庭的幸福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关乎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说,“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虽然立法本意是善良的,但却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 2003年8月8日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对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姻登记前必须提交婚检证明,而婚姻登记条例却未作此规定。母婴保健法是法律,婚姻登记条例仅是行政法规,法律位阶明显偏低。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是立法的基本原则。婚姻登记条例如此规定,明显违背了这一原理,形成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立法的不统一。”童海保代表指出。 他说,取消强制婚检存在较大的现实危害性。据卫生部有关人士透露,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查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许多患者在被检之前,自己还不知道已身患疾病。 童海保代表说,事实上,国家不再实行强制性婚检后,婚检人数骤减。据统计,2004年宣武区妇幼保健院共接待了702位婚检的新人,这个数字仅相当于2003年以前婚检的月平均数量。卫生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婚检率已不到10%,个别地方不足1%。与此相应的是病残新生婴儿、夫妻相互传染疾病等情况急剧增多,因而导致家庭失和、婚姻破裂的悲剧屡见不鲜。 童海保代表建议,国家应恢复强制婚检制度。建议全国人大直接立法恢复强制婚检,也可指令国务院及时修改婚姻登记条例,使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相统一,并明确婚检的机构、程序、内容、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