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全国法院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918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7:4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200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0918件,同比上升8.02%,审结10715件,上升7.70%。其中,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2798件;因有新的证据或原判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358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解结案的1270件;抗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的4237件;检察机关撤回抗诉的390件;因当事人下落不明等事由而终结审理的1662件。未改变原判决的案件占58.70%,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占29.45%,调解案件占11.85%。(注:法院统计上用受理抗诉数,检察院用提起抗诉数,故反映在数据上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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