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今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9:33 中国新闻网

  

中国检察机关今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三月十三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会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 李静)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十三日表示,今年各级检察院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贾春旺当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

  他说,宽严相济是中国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政策,在

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具有现实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使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贾春旺称,贯彻上述政策,就是要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可从宽的依法从宽,能挽救的尽量挽救,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帮教。

  此外,检察院将实行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完善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保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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