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部级高官被立案侦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3:22 新京报

  贾春旺作最高检工作报告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15亿余元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昨日下午3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称,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百万以上案623件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强化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加强跨地域侦查的协作配合,提高发现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贾春旺在报告中介绍,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

  作为上述“大案要案”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在去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仅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40041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996起。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前年上升137.6%。

  指挥查办国家药监局受贿渎职人员

  贾春旺报告称,去年各级检察机关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排查线索,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金额15亿多元。

  “一批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受到严肃查处,震慑了违法犯罪,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贾春旺在报告中介绍,最高检已建立和完善与有关主管(监管)部门的案件协查机制和移送受理机制,对45件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并直接指挥查办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在药品注册、审批中收受贿赂和严重渎职等重大案件。

  加强死刑案件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贾春旺在报告中表示,针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强调要切实依法做好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加强对办理死刑案件全过程包括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同时,最高检还会同最高法制定了规范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司法解释。

  此外,贾春旺还坦诚相告检察机关自身面临的“四点不足”,对这些问题,贾春旺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加以解决。

  

6省部级高官被立案侦查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陈杰赵亢摄

  对话检察官

  “商业贿赂关键是敢不敢去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表示,打击黑势力保护伞要一查到底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张耕就最高检工作报告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检察院在谈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重点打击的时候,提出了注意打击刑事犯罪背后,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提供的保护伞。难点在哪儿,取得了什么效果?

  张耕:对于黑恶势力的打击,我们要求要打得准,打得狠。

  实践表明,黑恶势力在一个地方之所以能够发展、能够做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人保护它,这个保护伞往往是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记者: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其中,打击难度是不是大一些?

  张耕:要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发现比较难,取证比较难,最后的处理也比较难。我想我们的态度,第一是要坚决;第二是要依法。只要是保护伞,我们发现一个,就要一查到底。

  记者:2006年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上工作成效显著,最引人注目的是“郑筱萸”案。像这种商业贿赂,面临查证的难题比较普遍、比较隐蔽,取证很难,这种难点我们怎么去突破?

  张耕: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态度要坚决,你先要敢查,你不能退。另外就是要善于发现线索,比如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中,搞了一个发动群众检举宣传的活动。发动群众来检举揭发,跟踪追击一直查到底。我看只要你干了犯罪的事,都是会被发现的,关键是敢不敢去查,敢不敢去碰硬。

  记者:去年检察院工作中,关于队伍建设方面有一个举措,662名检察长进行了异地交流,目的是什么?

  张耕:一个检察长,作为一个地方检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时间待得很长,就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关系问题、人情问题,通过异地交流,一个就是可以优化这个班子的结构;第二个就是可以造就一个比较好的执法环境。因为你没有老关系了,没有那些亲情了,你就更可以放手地、严格地去执法。

  (央视供稿)

  关键词

  ◇监督员制度◇

  拓展群众有效监督司法途径

  「摘要」重点建立健全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

  「解读」皮艺军(最高检预防职务犯罪厅专家组成员)表示,人民监督员制度能否顺利实行,重在其监督的力度,而监督要有力度,得看人民监督员在实行监督时依靠的法律所授予的公权力,而非以监督员的个人身份,后者无法保障监督顺利正常的执行。规范化和法制化等法律、制度的保障显得很重要。

  宋英辉(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目前人民监督员制度还在一些地方进行试运行,并且逐步推广,但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制定也不尽相同,而规范化就是有个统一的标准,再通过法律规范把它固定下来。

  莫纪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在最高检官方网站上表示,检察机关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程序化,扩大了诉讼程序的民主性。该项制度拓展了人民群众有效监督司法的途径,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将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落实到对检察权监督之中的一种宪政创举和实践。

  ◇答疑说理制度◇

  照顾弱势群体稳定情绪

  「摘要」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办案全过程。

  「解读」李贵方(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律师)认为,不批捕不起诉相对于受害人一方较为有利,作为被告一方,因为案件撤销意见可能会少,这项制度是照顾了在诉讼中相对弱势的群体,有利于稳定这部分人的情绪。

  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前天通过最高检官方网站表示,实践表明通过不断进行制度完善和积极实践,“检务公开”已成为检察工作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是检察机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和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方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昨日表示,目前并不能规定所有案件都要进行答疑说理,因为有些案件没有被害人,比如检察机关自己侦查的案件,还要研究。北京今年将全面推行答疑说理制度,要制定相关细则。

  ◇反渎职侵权◇

  昏官庸官懒官恶官也应处罚

  「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修改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3件。

  「解读」何家弘(挂职最高检渎职检察厅副厅长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贾春旺作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前一天,在最高检在官方网站“点评”反渎职侵权工作时表示,贪官固然应该严惩,昏官、庸官、懒官、恶官也应该受到处罚并被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队伍。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在就最高检制定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意义方面表示,过去刑事犯罪相对定性,这样无法应对一些具体的情况,而最高检提出一些规范性文性,如同提出一些办案的蓝本、模本供各地借鉴参照,这样可避免各地因为理解上的差异而导致不公正情况的出现。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张太凌 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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