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提高2%造就更多慈善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6:10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潘圆

  今天,提交给人大代表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中,为进一步鼓励公益性捐赠,将有关扣除比例提高了2%,这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规定,已经比现行的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提高了7%。而在草案修改稿中,这一比例进一步由10%上调到12%。

  “扣除比例的提升将引导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捐助公益事业。应该说这是非常积极的。导向非常明确、政策也非常具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郑功成说。

  代表们表示,调高2%意味着公益导向的信号更加强化,新的税法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支持慈善事业,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2%是吸收

人大代表意见的结果

  “草案修改稿充分吸收了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袁行霈说。

  袁行霈清楚地记得,去年年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时,许多常委会委员发言,认为在10%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调高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

  当时,袁行霈在会上说,目前,公益性事业,得到国内企业家的赞助还是比较少的,法律应有明确的条文和足够的力度加以鼓励。企业的广告费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予以据实扣除。但公益性捐赠是其利润总额的10%,这两项对照起来,差距相当大,似乎是鼓励企业多做广告,而对企业捐赠公益性事业的鼓励力度不够。就同一个企业、同一年度来说,销售额的基数大,当然15%也多,利润的基数小,10%的数字就更小了。我建议就这个问题再作一些调查研究,把10%适当地往上提高一些,大力鼓励企业从事公益性捐赠。

  袁行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草案修改稿采纳了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们的意见,更好地体现了对企业捐助公益事业的引导作用。”

  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介绍,根据代表的意见,有关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法做出15处修改。

  “这说明立法的过程是谨慎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意见是能够得到重视的。”郑功成认为,审议过程是一个吸收立法人员意见和智慧的过程,是一个把法律推向完善、合理的过程。

  据郑功成介绍,本届人大常委会曾做过统计,法律草案或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到通过,大多数都有三分之一以上内容被修改,多的有50%以上的条款被修改。“在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过程中,吸收好的意见,将有助于法律的完善。”

  2%里有两笔账

  郑功成认为,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的提升,意味着国家将承担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所付出的部分成本。打个比方,过去捐出100元,国家只减免税3%——3元钱。也就是说,企业付出97元钱的成本,可以干100元的好事。

  如果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实行的话,有关扣除比例将提高到12%。这对企业意味着,付出88元就能办100元的好事。这将有力地增强企业投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对公益性捐赠有关扣除比例的提升,也体现了国家财税制度设计理念的变化”,郑功成说,1997年国家财政收入只有8600多亿元,完全是吃饭财政、经济财政。在这种状况下,税收稍有减少,都可能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现在我们的财政收入已达3.93万亿元。我们已不是吃饭财政,而是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一大特征就是国家要把大量的钱用于社会保障、社会公益、国民福利上。国家的财政资源和民间社会资源的目标都将越来越集中于更好地保障民生和改进民生,增加国民福利。公共财政更要算大账而不是算小账。”

  他认为,“如果算小账,提高了捐赠扣除比例,国家的税收会有一定减少。但如果算大账,政府少征收了12元的税,但却带动了88元投入到公益事业上。也就是说如果免了12%的税,能带动更多的资源来捐助公益事业,并由此放大了公共财政的能力。这样做就很划得来。”

  2%将造就多少慈善家

  据统计,我国现有近1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所掌握的资金总计仅占GDP的0.1%,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青基会两家国内规模最大的慈善组织,一年运作的公益善款分别只有8000万元和6000万元;我国GDP约为美国的10%,但我国的社会捐赠规模不到美国的1%。

  我国慈善事业不发达,除了慈善意识不高、缺乏对实物捐赠的优惠政策、退税程序复杂等原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太低。因此,草案修改稿对扣除比例的提升,被人们寄予厚望,人们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郑功成认为,企业缴1亿元的税和1元钱的税在品德上是无法分出高下的。税收上只有守法和违法之分,没有品德高下之分。但是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家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参与公益事业,提高社会责任感建立起来的。很多国家都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给予免税等优惠。“草案修改稿在这一点上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其一大特点是从税收政策上强调了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支持。”

  他说,社会不能光靠刚性的制度安排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还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人们自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国际经验表明,慈善公益事业的发达程度,很大程度决定着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它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是社会关系的‘润滑剂’。”

  按照大会日程,3月15日,代表小组会议将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表决稿,3月16日大会将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表决。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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