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正明代表:加大西部地区参合农民补助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9: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朱建军)“根据对试点县入户调查统计,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率在90%以上,高于国家对试点省的调查,这项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全国人大代表程正明说,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参合农民中央补助资金应有别于中东部地区,以切实体现对西部地区的倾斜政策。

  程正明说,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规模的扩大,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也逐步加大。由2003年合作医疗启动之初,人均筹资标准是30元(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10元)提高到2006年人均最低筹资规模达到45元(其中中央补助增加到20元,省财政补助增加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金额未变。“2006年由于筹资规模的增大,前三个季度农民报销比例略为提高,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在3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他说。

  程正明代表说:“如果要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的负担,提高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从甘肃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来看,很难再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只能靠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面对医疗价格的不断上涨,看病贵仍是困扰农民的一个大问题。”他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央应不断提高对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同时各地要根据资金的规模,及时调整政策,真正让广大老百姓受益,解决广大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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