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检察机关必须首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1:38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3月14日10时3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童建明说,检察机关必须首先做到自身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主持人]:网友说: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自身如何做到公正执法也很关心,请问这方面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童建明]:谢谢网友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关注。检察机关是监督别人的,是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常常讲“正人必先正己”,检察机关必须首先做到自身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几年检察机关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执法,作为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重点,采取了不少措施。去年,我们在这方面主要抓了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打牢检察人员为民执法、严格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去年检察机关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坚持一手抓完善执法规范,一手抓制度落实。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修改了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业务规范性文件33件,使我们的执法体系、制度更加健全,特别是弥补了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各地把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放在狠抓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的落实上,通过开展逐级检查和上下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求使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经过努力,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89.5%和99.4%。

  三是把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并列作为检察改革的主线,重点加强了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讯问中出现不规范行为,提高侦查人员的侦查水平,目前全国已有2171个检察院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制约,切实发挥把关的作用,等等。另一方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去年增加了12个方面的检务公开内容,通过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制约;在检察环节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听取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等等。

  四是加强证据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大家知道,这几年媒体陆续报道了一些过去办理、后来发现的冤错案件,这些冤错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的比例虽然极小,但影响十分恶劣,既严重侵犯了人权,又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冤错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侦查、检察、审判等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都负有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是:在执法观念上重实体、轻程序,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搞有罪推定,先入为主;在执法行为上不规范、不文明,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在执法机制上重配合轻制约,公检法三机关三道工序互相制约的制度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从检察机关来讲,主要是法律监督意识不强,证据审查把关不严,法律监督工作做得不到位。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既是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三道工序之一,又承担着法律监督的职责,在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发生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出现这些错案问题非常重视,从中选取了若干典型错案,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印发全体检察人员进行学习借鉴。同时还制定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加强证据审查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证据全面审查、认真甄别,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行为,特别是坚决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言词证据,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