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彭镇秋称商品房销售应“明码实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2:44 新闻晚报

  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变化,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彭镇秋表示,在一些城市,房产商通过炒作等手段抬高房价,使得房价远远背离了价值。他建议制订《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用“明码实价”等措施来治理商品房价格秩序。

  价格秩序缺失监管

  彭镇秋代表指出,近几年来,我国的房产市场中,价格秩序缺少严格监管是突出的问题。部分城市房价过度上涨,造成了房价远离价值,人为因素是一个重要原因。商品房市场的无序竞争、牟取暴利,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彭镇秋代表说,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商品房销售价格秩序,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稳定商品房价格水平。他建议制订《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

  商品房价格须公示

  彭镇秋代表还草拟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草案),共计15条,内容主要包括行为宗旨、房价制定原则、房价制定依据、合法利润获取、价格管理制度等。

  彭镇秋代表建议,商品房销售应明码标价:采用一房一价或基价及其增减幅度等方法公开标示价格,包括地址或楼盘室号、暂测的或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及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单价、计价单位、总价、可否议价等,以及根据房屋层次不同、朝向差异等以基价为基础相应增减的差价额或差价率。

  此外,彭镇秋代表还提出,商品房经营者不得采用书面契约、电话沟通等手段联手提高房价或联手维持房价;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价单位等,发布虚假的商品房价格信息广告等手段诱骗购房者与其交易,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特派记者张勇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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