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机关抗诉 法院审结的案件68%改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3:33 新华网
最高检: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审结的案件68%改判

  新华网消息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童建明说,去年检察机关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加强了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去年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和各类监督意见89000多件次

  童建明说,司法公正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去年检察机关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加强了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立案、追加逮捕、追加起诉、抗诉、对诉讼活动违法情况提纠正意见等监督手段,共提出抗诉和各类监督意见89000多件次。

  立案监督使16600多件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童建明说,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有很多的措施和手段,比如监督立案,监督立案就是检察机关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侦查机关没有立案追究,那么检察机关就要通知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就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去年通过立案监督使16600多件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使这些案件的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机关抗诉 法院审结的案件68%改判

  童建明说,追捕、追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还有漏罪、漏犯的情况做出追捕、追诉的决定,这也是防止打击不力的重要手段;抗诉是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既包括对于刑事案件的抗诉,也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去年提出这些抗诉的案件总数刑事案件3100多件,民事行政案件12000多件,通过抗诉,人民法院又重新审理,据检察机关的统计,法院在审结案件中有68%的案件都做了改判,或者发回重新审理,或者通过调解的形式对原来的决定做了改变,这也说明检察机关抗诉工作的成效。

  去年超期羁押现象已经降到历史最低点

  童建明说,纠正违法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这方面的工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纠正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诉讼中的一个顽症,过去超期羁押每年都有上万件次,多的时候甚至有五、六万件次,前两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组织和支持下,公检法机关联合对超期羁押进行了集中清理。检察机关在纠正自身超期羁押的同时,加大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超期羁押的监督纠正力度,建立健全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所以这几年超期羁押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去年超期羁押现象已经降到历史最低点,去年总共纠正超期羁押才233件,这是历史上的最低值,检察机关去年继续保持在检察环节没有超期羁押的成绩。

  去年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987人

  童建明说,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注意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在检察机关内部完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全年依法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987人,清除了一批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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