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春代表谈反腐败:人民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4:50 人民网
张林春代表谈反腐败:人民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力量

  人民网推出的“2007两会,您最关注什么?”调查中, “反腐倡廉,严惩腐败”备受关注。就这个热点话题,我们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

  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 清白做人正派为官

  记者:中央这几年在防腐、反腐方面花费了很多的人力、物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没有完全遏制腐败,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张林春:反腐败斗争方面中央这几年出了很大的力,花了很多功夫,从制度建设倒真抓实干,做了不少事,成绩很大。但是腐败现象却没有得到遏制,各方面的腐败都还有发生,这是全国人民从上到下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作为人民法院,我们有双重的任务,第一,我们要社会反腐败,把腐败案件办好,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第二个任务就是内部反腐败,对自身的腐败现象也不能小视,对自身的腐败分子不能手软,要把我们司法体系内部的腐败分子清除掉,把法院的形象树立起来。

  我认为腐败现象的遏制不是一年两年能办到的,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针对腐败我们提出要形成“不敢为”的惩罚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制度机制,说是好说,真正办到还是很难。

  腐败的源头到底在哪里?我认为这个源头很多,体制、机制、制度,还有经济各方面的原因。多元化的源头,处理的时候也应该采用多元化的办法,靠某一方面是不行的。比如说,简单地靠打击不行,不能解决问题,一定要做一个综合治理。

  作为一个国家

公务员,一个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首先自身做到不腐败,这是最重要的问题,自身是腐败分子怎么可能去反腐败?所以自律是最根本的问题。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守住做人的底线,把人做好了,绝不能成为腐败分子。教育,腐败分子可以不听;立法,腐败分子可以绕道走;说监督,它有漏洞;打击处理他,他可以侥幸逃脱。只有一个人严格要求自己,才不会办腐败的事。不该拿的钱不要拿,不该吃的饭不要吃,不该办的事不要办,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把做人的底线守住了,清清白白做人,正正派派为官,腐败的问题就找不到你。

  记者:胡锦涛总书记8日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时,告诫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对此您是怎样理解的?

  张林春:“忧患意识”我理解是这样的,世界上任何力量不会把共产党打垮,要出问题就是内部出问题,自己打垮自己。现在党内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从县处级、厅局级,到省部级干部都有,这样的势头如果不制止,那就会自己搞垮自己。所以忧患意识一定要有。1982年的时候,陈云同志说过,党风问题是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20多年后,我越来越体体会到这话的意义深刻。

  我们公务员、领导干部,手里都有权。这权既有公共利益的权力,又有人事权、财政权。对于我们法院来讲,我们还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这个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是哪里来的?权力来源于老百姓,老百姓把权力交给你,委托你办事,委托你们行使权力。所以这个权力就要为老百姓办事。如果权力异化,用权力办私事,谋私利,不腐化才怪。领导干部都应该明白自己是公仆,不是老爷,不要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私利服务。这就是“公仆意识”。

  说到“节俭意识”,就得从点滴小事做起。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还要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共产主义的物质极大丰富还差得远。我们国家地域广,人口多,虽然GDP总量大,但是一平均下来,我们还是穷人。从贵州来讲,有的老百姓温饱都没有解决,基本的生活资料都不具备,所以我们现在有什么资格来享受?我们现在还是奋斗的时候,是建设的阶段。我感到现在我们有很多东西超前了。很穷的地方搞个豪华办公楼,一个小县城非要建个大广场,缺水的地方非要搞个大水景,真有这个必要么?还有,公务消费也是个大窟窿。豪华攀比,脱离群众,脱离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是很有意见的。作为国家公务员,我认为这是不应该的。

  自律是根本,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大的动力

  记者:我们人民网的一位网友说得好:“潜规则潜的有多深,腐败代表它的根”,您认为“潜规则”问题怎样才能得到解决?

  张林春:现在我们看不惯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一方面看不惯、大声疾呼地反对,一方面又在推波助澜。要害就是这个“潜规则”问题。潜规则的解决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潜规则形成有历史的原因。把非常不正常的事看得正常,人民已经接受,见怪不怪,这改变起来是很难的。这就要靠制度了。比如说,县里面的领导配车,这个规则我看基本就是潜规则。没有谁规定一定要配车。还有请客吃饭,能不能定个不给报销制度?谁请谁拿钱。所以我认为要从制度上解决“潜规则”问题,这点靠每个人自觉是不好办的。

  记者:反腐倡廉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内外兼治。在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迫切需要做的是保证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在这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张林春:我认为从纪检的角度,从政府的角度要制定些规定,党的规章、行政规章,在某些方面可以通过立法来解决。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保证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监督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我觉得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监督不力,监督有监督不到的地方,虽然文件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但是落到实处很苍白。现在监督不到位的地方很多。

  记者:人民网网友留言说,做好监督要依靠群众力量,要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您怎么看待这个说法?

  张林春: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我赞成!最好的监督者是人民!让纪委监督,它忙不过来。再就是现在体制,同级纪委书记根本监督不了单位“一把手”,我们办的事情他都参加了,监督啥?所以人民群众是最大的监督力量。作为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其实是怕人民群众的,不要以为他们不怕。要把群众动员起来,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还有法律、制度健全起来,让我们的行政执法、行政活动都放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想腐败也不能了,因为官员会有所顾忌。所以我说,自律是根本,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大的动力。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反腐败的力量会更大

  记者:有位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于官员的贪污腐败,取证是个难题。举报者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有效保护举报者的权益,是应该好好解决的重大问题。您认为应该怎样有效保护举报者的权益?

  张林春:我觉得举报者被打击报复是个别现象,因为从我的经历中还没有发现,但我不否认,社会上肯定有。对进行举报的当事人加强保护力度,我认为这个保护应该综合考虑,不光是针对举报腐败分子的举报人,办理案件中的证人,检举犯罪、出庭作证的证人,也应该加强保护。有些证人不敢来,就是因为没有很好的保护措施。所以我建议人大,要尽快制定《证人保护法》,保护证人,保护举报人。现在对举报人没什么保护措施,轻者受白眼,被人说点风凉话,被骂两句,重者会受到人身伤害。所以这个要受到重视,要立法保护,《证据法》、《证人保护法》《检举法》等等。

  记者:因为贪官位高权重,在案发地,他们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没有什么摆不平的难事。对于举报

贪污受贿的案件,探讨一下能否实行跨省、跨市、跨县举报呢?能否实行异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张林春:现在高官大案都是异地立案查处、审判,我们已经有这个制度了。我觉得现在反腐败斗争有个问题是没形成合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抓,政府的监察部门在抓,政法部门的检察院在抓,还有公安部门也在抓,几个部门加在一块,最后判决是法院。我想能不能从体制上把这些资源整合起来,建立一个更权威、更独立、更精干、更高效的反腐机构,有点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我想整合起来之后的力量会更大,权威更高,力量更强,办案效果更好,对反腐败斗争是有好处的。

  领导干部应该交点穷朋友

  记者:您对“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怎么看?

  张林春:我认为财产申报制度是应该搞的,但是通过这几年来看,我觉得这个作用不是太大。有些省级干部也报了,最后一查,受贿几百万,这些钱他都没有登记。如果不查出来,他清白得很,一查出来,原来是个贪官。他那个登记都是假的,所以我说靠登记制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得靠本人自律。

  现在贪污受贿的手段也很隐蔽,不好查,容易查无实证。刚一查,这个贪官有点经济问题了,再一查,银行有大量存款,家里有很多现金。这个50万是贪污受贿的说清楚了,那个几百万说不清楚了,最后归到财产来历不明罪。这个财产来历不明罪是个大口袋,里面隐藏了很多犯罪,他不交代,你也没有办法,只有按照很轻的财产来历不明罪来处理。从某种程度上,他就逃脱了打击。我们要抓狐狸,要比狐狸更狡猾,结果现在狐狸比你狡猾,你没有办法。所以我认为,申报财产也只是措施之一,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没有贪官会傻到把自己不明来历财产登记上的。所以制度只能是保障,不是根本的东西。根本的东西还是做好人。

  现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领导干部注重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交的朋友都是大款,在一起称兄道弟,海吃海喝,今天飞这里玩,明天飞那里玩……说老实话,大款天天给你生活高消费买单,供应这样供应那样,他们是有所求的。长期这样下去,这就是权钱交易。不腐败才怪!现象说明问题,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注重自己的私生活,不该去的不去,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交点穷朋友。人民网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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