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债听证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张军、李宜航、夏杨、王雷、尹安学、陈晓鸿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陈妙珍建议,制定一部《国债法》,规范国债发行、流通、使用、管理和偿还全过程。

  我国国债从1981年发行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应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债听证制度,成立专门的国债监督管理委员会,确立国债市场的合法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陈代表还建议,财政部在今年5月就是否发行“农村基础教育长期国债”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举行公开的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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