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袁承东:保护污点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2:15 燕赵晚报

  我国法院的证人出庭率平均不到10%。许多案件在初查和侦查阶段证人不愿作证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这一直是困扰司法事业的一大难题。据研究,证人不愿作证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惧怕作证过程中被报复;二是司法机关忽视案后保护;三是因作证影响经济收入;四是特殊证人(“污点证人”)善后处理困难;五是顾虑司法机关不尊重证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虽然《刑事诉讼法》第49条对证人保护有所规定,但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

  制定证人保护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证人怎样做到如实作证;司法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保护证人的费用应列入国家专门拨款预算;对“污点证人”应赋予相应的“刑事豁免权”,并给予相应的保护等等。本版文图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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