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艾滋病吸毒人员收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4:27 红网-三湘都市报

  -特派记者 邹爱华 胡信锋 杨小娴 通讯员 梁斌勋

  吸毒人员八成有传染病

  “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骗养吸、以娼养吸现象严重,是诱发其他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温床。”刘晓英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在诈骗、盗窃、抢劫、勒索等犯罪活动中,70%是吸毒人员所为。

  与此同时,毒品问题极大地危害了群众的身心健康。截至2005年9月底,在国家累计报告的135630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40.8%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居艾滋病传播途径之首。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80%患有各种传染病。

  刘晓英代表以岳阳市岳阳楼区为例,向记者说明携带

艾滋病吸毒人员的危险。据不完全统计,岳阳楼区目前身患重病、不宜收押的吸毒人员已有100余人,确诊为梅毒、脉管炎、艾滋病的占70%%,收押过程中有自残行为的占40%%。吕仙亭办事处辖区有20个涉毒重症病人,31岁的女艾滋病患者张某与同是吸毒人员的尿毒症患者邓某
同居
,由于生活难以维持,张某两年卖淫390多次。

  加大艾滋病吸毒人收治力度

  “解决毒品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毒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易反复性决定了禁毒工作是一项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不可能一下子解决,但我们一定要解决。”刘晓英代表说。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对吸毒成瘾人员一律进行戒毒脱瘾治疗,对戒毒后复吸人员一律劳动教养,对携带艾滋

病毒等特殊吸毒人员一律收治。但是,目前很多地方都不具备收治条件。这部分吸毒人员散落社会,危害严重,有的公开贩毒,有的从事卖淫等违法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已成为一个高危群体。

  因此,刘晓英代表建议公安、卫生、司法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对艾滋病等特殊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

  将禁毒办设在政法委

  与此同时,刘晓英代表表示,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去努力是难以完成的。

  目前,我国禁毒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各级禁毒委,禁毒委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日常办事机构是禁毒委办公室,即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以岳阳市为例,该市禁毒委由市委宣传部、检察院、法院、司法、卫生、工商、教育、财政、国家安全等26个单位组成,市禁毒委办公室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这个机构阵容看似强大,但实际工作中往往还是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由公安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去协调其他处级职能单位,这样的体制显然是不顺的,也是非常困难的。”

  为此,刘晓英代表认为可以借鉴上海、浙江、云南等地,将禁毒办设在政法委,或在政府设立常设机构——禁毒指挥部,直接领导组织禁毒工作的开展,公安机关专司缉毒破案职责,集中精力打击涉毒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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