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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痛斥“霸王条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52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垄断行业和企业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和“霸王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不少代表委员们的关注。今天是“3.15”消费者维权日,出席全国“两会”的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痛斥12行业“霸王条款”不诚信经营行为,为规范经营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他们同时给根治“霸王条款”开出了“药方”。购房合同“霸王条款”多 “一份购房合同中,可能有多处条款被开发商或销售商利用,使得购房者和按揭银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赵鹏认为,现在不少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不少地方都存在“霸王条款”嫌疑。 赵鹏指出,一些开发企业(销售商)在与购房者签订销售合同时,将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等,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选择适用法定“3%处理规则”的可能,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一些销售商的合同设置不平等义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远小于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出卖人逾期交房的付3%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的付5%违约金”,“出卖人逾期交房9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30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等等。在房屋交付条件的约定上,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的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为交付标准,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我省一些全国政协委员也认为,显然对绝大多数住宅项目而言,“单体验收合格”的交付条件约定直接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质是单方降低出卖人交房标准,转嫁合同风险。对屋面使用权、外墙使用权的约定,某些出卖人通常事先填写为“归出卖人所有”,在现实中常常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12个行业存在“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并非存在于房地产行业,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在调研中发现,在我国的金融、电信、商业、铁路、服务等12个行业,“霸王条款”比比皆是,以电信的电话资费为例,童海保曾经选择了一款看似便宜的“套餐”,结果一年竟然打了原来两年的话费,不仅没有享受实惠,反而增加了费用。车票站坐同价、儿童购票福利线50年不变、火车晚点不赔偿、餐车收费畸高……尽管近些年来,铁路部门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但在童海保看来站票服务成本低,舒适度和安全性差,票价应该低于有座票。从法律角度看,铁道部对有座票与无座票不作合理区分,显然有失公平。 此外在商业经营中,“霸王规定”也让消费者吃了不少“闷亏”。比如许多商家普遍热衷的返券促销和返券限期消费;现金折扣销售中整数折扣,大额零头不折扣现象;购物券不找零,增加现金消费现象;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等等,形成了表面上让利消费者,实质商家非法获利的现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总是有口难辩。这些不公平规定还表现在金融业中银行卡征收年费、对个人小额账户收费、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服务业中,饭店不准自带酒水或自带酒水加收服务费;电影院要求观众不得自带饮品、食物;洗衣店对干洗、水洗衣物缩水、脱扣、败色“不负责任”等。 “霸王条款”多因垄断产生 “霸王条款”其实是消费者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形象称呼,其常常是以格式合同、声明、告示、行业惯例等方式表现出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张培阳认为,其不管以何种方式出现,目的都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市场经营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了不诚信的坏风气。 “霸王条款”在很多行业存在,而最多的是一些垄断行业,竞争不充分的行业,在商业、房地产行业、虽然不是垄断行业,也往往因为消费者对法律不了解或消费者急于购买商品等原因,“霸王条款”大量存在。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最大的权利是“用脚投票”的权利,然而,垄断企业“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让消费者失去选择权。 既然“霸王条款”人人喊打,但这么多年来为什么仍然难以根治?对此有政协委员认为,除了国家相关政策滞后外,根源主要还是垄断行业,这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放弃利益,因此也就造成了如今的尴尬。 竞争是破除“霸王条款”良方 垄断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权,因此,引入竞争,打破垄断,让消费者在市场上有多种选择,才是解决“霸王条款”的最好良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代表委员针对该问题开出了“药方”。童海保建议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价格歧视、搭配销售、限制转售价格、独家交易等。禁止严重限制竞争的包括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购买或销售)等行为。禁止严重限制竞争的纵向协议,规范企业的联合和兼并,以防止经济力的过度集中,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他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制定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反垄断法,不仅有利于建立我国的市场竞争秩序,而且也有利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韦穗认为,在并非垄断行业的房地产行业,目前,人们购买商品房时多是购买期房,常常要在交款之后很长时间才可实现一般商品买卖时的权利,这为购房者接受霸王条款埋下了伏笔。她呼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让商品房成为名副其实的商品房,加强对期房交易的监管,比如建设的比重、房价、协议等方面的制约。对破除铁路行业的“霸王条款”,有政协委员建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应该尽快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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