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企业存在霸权行为“ 维权”还在路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58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蒙辉 韩丽平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和谐”,然而,消费者维权仍然艰难,消费环境仍不乐观。

  利字当头使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去年是食品问题多发年,多宝鱼、苏丹红等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地沟油、二氧化硫熏制的馒头、包子等等使人心有余悸。

  2006年,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来函、咨询15万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192件,其中,仅食品问题就占总投诉量的8.5%,居所有投诉之首。据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统计,食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销售过期食品、擅自更改食品生产日期、尤其是散装食品过期了换个日期接着再卖等问题。二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甜味剂;违规使用工业原料加工食品,如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绿等;肉类、水产品、农产品中添加违禁药物,如抗生素、激素等。三是食品含有异物,暴露出生产过程中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四是餐饮业集体食物中毒,食品制作环节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菌落群数超标。五是存在绿色食品不绿色、普通食品当作有机食品卖、无公害食品贴个标志随便卖,欺骗消费者的现象。

  大企业存在“霸权”行为

  按照大多数人的想法,规模大、规范化的企业值得信赖。然而,去年爆出的一系列消费纠纷显示,大企业同样存在严重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即所谓的“店大欺客”。

  哈尔滨市市民周丹于去年11月12日下午,在道里区友谊路上的沃尔玛购物广场买了4000余克羊肉卷。然而她发现这些肉完全是猪肉味,她与店方沟通时,对方一直不提羊肉的真伪,直接谈赔偿。然而当双方谈好赔偿数额后,店方拿出早已经拟好的协议要她签字,周丹要想得到赔偿,必须先签署这份协议。周女士称,店方要求她不能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采访,并且协议内容绝对保密,否则视为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此事经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披露后,有十余个消费者反映均称在沃尔玛超市买到了问题羊肉。据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砺介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沃尔玛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在违法行为之外,对方要求签订保密条约就把消费者牵扯到违法行为里面,成为共同违法者。

  消费难如人意症结何在

  哈尔滨市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委员、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宋魁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整体消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依然明显,其维权过程中的障碍依然很多,而且,伴随社会消费热点的变化,消费维权也不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

  他认为,导致经营者行为失范的因素很多,其中关键的一条是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营利是企业的生存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发展动力,这一点无可非议。但是,某些经营者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无视法律规章和经济伦理的制约,把本来应该通过提供商品和服务获取正当利润的过程,变成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或明或暗的掠夺。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等,都是这种畸形的经营理念催生出来的现象。

  从事10年维权活动的哈尔滨市维权志愿者刘天晓认为,目前,哈市一些大型企业也在努力改变自身形象,但是,在实际过程中,过分考虑自身的利益使他们产生霸权行为,事实上,这是对自身形象的损害,也将对企业长远利益产生影响。

  维权之路还应多方采取措施

  社科院研究员宋魁认为,要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自主意识和企业的普遍行动,仅靠良知和道德唤醒还不够,必须依靠企业和社会的互动,通过法律和制度的约束,通过媒体、政府、中介组织各方面的互动。群策群力组织开展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建议活动,推动政府依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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