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事件首例判决 消费者获赔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5:19 CCTV《第一时间》

  说到消费维权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还记得,去年夏天,北京有上百名消费者在食用一家餐厅的凉拌福寿螺后,感染 了“广州管圆线虫病”。现在半年多过去了,相关的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结果。作为受害者,北京的马女士将北京蜀国演义餐 饮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女士获得赔偿1万5千元。

  原告马女士的代理人早早来到了法庭,而被告北京蜀国演义餐饮公司缺席,法庭进行缺席审理。原告代理人诉称,去 年7月5号,马女士在被告经营的酒楼就餐时,吃了他们推荐的凉拌螺肉,一周后出现发烧、头疼、全身刺痛等症状,后被确 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原告:服用了大量激素、杀虫药,导致肝功能异常等后遗症。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的凉 拌螺肉,把海螺换成了淡水福寿螺,而且加工不彻底,从而导致原告病情的发生。审判长:造成原告身心损害,被告主观上具 有明显过错,负完全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应对马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进行赔偿,共计1.5万余元。同时,对于原告要求 精神赔偿3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首次给了一个说法。审判长  被告赔偿原告,精神赔偿,5000元。

  福寿螺编后

  虽然赢了官司,但是蜀国演义餐厅在审判中缺席,让马女士感觉很不好。而其实在发生福寿螺事件后,这家餐厅一直 表态说将会负责到底,然而他们的处理方式却始终没有让受害者感到满意,从去年12月起,已经先后有近20名患上“广州 管圆线虫病”的消费者,分别将蜀国演义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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