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立法保护精神病患者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5: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岳德亮 裘立华)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邦良建议尽快制定精神卫生法,保护精神病患者合法权益。

  “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生活节奏紧张等种种因素,近年来我国的精神疾病患者正呈现逐渐增多之势。”李邦良介绍说,以浙江省为例,目前全省约有440多万人存在着隐性的精神和心理问题。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实际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精神疾病就医程序还未法定化,还没有地方性法规对精神病人是否应该入院进行治疗的决定权由哪些家属行使作出明确规定,使得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时机被延误甚至丧失的现象时有发生。李邦良说。

  李邦良建议精神卫生法应明确以下内容:明确列出精神病患者享有的各种主要权利,如患者及其监护人享有治疗阶段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康复后能享有同正常人一样的入学及就业权利;相关救助措施和健全的社会支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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