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立法管制垃圾短信:谁发广告谁付信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超8条

  本报北京消息 记者王雷、李宜航、夏杨、尹安学、张军、陈晓鸿报道:我国的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这个数据促使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芸昨日提交《关于有效整治垃圾短信、邮件的立法建议》,实行手机、邮件实名制。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调查,每周收到垃圾短信的数量在5条以内的约占42.7%,我国的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陈紫芸说,垃圾短信包括三大类:违法的不良信息;真假难辨的商业广告;具有骚扰、报复等性质的信息。“垃圾短信不仅让人感到厌恶,而且正演变成一种社会公害,整治行动势在必行”。

  由于目前我国尚无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治理垃圾短信、邮件缺乏依据。她建议立法机关加快出台《反垃圾短信、邮件法》,对垃圾短信和邮件的制造者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应借鉴银行入户实名制的管理经验,以法定形式建立对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进行入户实名制管理,方便运营商和公安机关对不法分子实行监控。

  对于合法广告信息的管理,陈紫芸建议:“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所产生的一切资费均由广告发送者承担”。

  (紫/编制)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