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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法律禁止名校办民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7:4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奇)“名校办民校”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平,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彭磷基委员呼吁国家应在法律上根本取缔“名校办民校”,明令禁止公校变相“私有化”。 “公立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经济负担。”彭磷基委员说。 彭磷基委员建议,应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公校“私有化”,停批新的“名校办民校”,对已经办起来的学校,进行全面的清理,并逐步将这些本属国有的资源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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