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称异地核实被告身份大幅增加办案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异地核实被告身份要花万元,代表为广东法院“叫穷”

  新快报讯 (特派记者余亚莲 曹晶晶 陈琦钿 陈志龙) “广东涉及外来人员的案件明显增多,办案成本大幅度增加,但政府在财政拨款上却并未有所倾斜。”前天在小组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毛宇峨为法院“叫穷”。

  毛宇峨表示,从广州判决的刑事案件看,最高峰时,涉及外来人口的案件在广州市犯罪案中占80%,由于当事人大都是外地人,大量案件需要去外地办。

  她举例说明,“有个案子的被告人是新疆来的,要查清这个人的出生年月,以确定她是不是成年人。以为发个传真过去就行了,结果不行,一定要出差。一出差就麻烦了,法律上有规定,要去就必须两个法官一起去,光法官还不行,还要有一个书记员记录,3个人一起出差去新疆,没有1万元钱拿不下来。”

  毛宇峨说,这些事情非做不可,当事人的身份核实不了,后面的东西就不合法,你要准确地知道他姓啥叫啥、身份证是真是假。因此,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只要一立案,尤其是刑事案件,无论千难万难,都一定要把被告人的身份查清。但在广东尤其是广州,很多都是哥哥拿着弟弟的身份证、弟弟拿着哥哥的身份证、张三拿着李四的身份证。一问身份证哪来的?街上买的。借的。就为这个,法院花了很多冤枉钱,但还是必须核准、必须查清,“现在假冒伪劣的实在太多了”。

  她表示,法院开支最大的是出差费,法官最怕的也是出差。出去之后碰到的部门太多了,往往跑了一趟白跑、啥都搞不清,拿回来的材料可能还是假冒的。因此,两院存在一个隐性财政支出的问题。因此,财政拨款应考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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