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出租车拒载黑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17:23 内蒙古晨报
呼和浩特出租车拒载黑幕(图)
昨日,运管人员现场查扣拒载 晨报实习记者 石全心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 (实习记者 石全心) 出租车本来是方便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但在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出租车拒载乘客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什么出租车会拒载?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投诉:火车站附近出租车拒载乘客

  连日来,许多外来游客向本报投诉,在呼和浩特火车站和各汽车站附近,刚下车的外来乘客准备乘车时,经常遭到拒载的尴尬。一位由四川来呼市探亲的张明军先生向记者投诉,3月13日,他和朋友乘坐由四川来呼和浩特的火车,连续两天多乘车,非常累,下火车后本想打一辆出租车快点去呼市鄂尔多斯东街亲戚家休息,但出租车司机却称太远不去,连续问了两三辆出租车,司机们不是说不打表,每人要20元,就是说不愿意去。张先生说,火车站作为呼和浩特的对外形象窗口单位,出租车却拒载远路乘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对此事管管。

  ★暗访:出租车大多不愿跑远路

  3月13日中午,记者来到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在出租车乘运点进行了观察,看到刚下火车的许多外来乘客准备打车时,司机询问去那里,对于去比较远一些的地方,许多出租车都不愿意拉,有些司机看到乘客带着许多东西,不是说现在不拉客,就是以婉言谢绝乘客。随后,记者以乘客的身份,打车去内蒙古农业大学,其中一辆蒙AY×××3的司机以去内蒙古农业大学太远为由,拒绝了记者。

  正在附近等客的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司机告诉记者,因为火车站附近的生意比较好,有些司机不愿意拉远路乘客,主要是为了多跑几趟。呼和浩特的出租车起步价是6元,路程在两公里内;而跑了远路,很久以后才能返回火车站,这样就少跑了几趟。其中一位司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火车站到内蒙古农业大学约有12公里的路程,出租车打表才能挣12元,来回需要半个多小时。而在火车站附近

跑车,有两趟活就可以挣12元钱,还能多跑几趟,因为下火车的乘客比较多。

  ★黑幕:利益驱使拉近路乘客

  据一位出租车司机透露,对于一些不愿意打表的司机,主要是由于想多拉几位去同一个路段的乘客,一位乘客收取10元钱,一车拉4位乘客,就可以收取40元,而打表才能挣20多元。许多司机拒载的主要原因还是车站附近的客源比较多,司机不怕拉不到乘客,只要多跑几趟近路,就可以挣到因等顾客所造成的损失,这样下来不仅司机不累,还没有任何损失。

  ★司机:倒苦水“为了多赚些钱”

  车号为蒙AY×××4的出租车司机赵利兵师傅告诉记者,其实出租车司机也非常苦,大家一天坐在车上不下车,冬天为了省油,受着寒冷的煎熬,夏天受着酷暑的炙烤,每天一吃完饭就坐在了车里,无法运动,造成全身都是病,赚些钱也不容易。有时高峰期为了不堵车,就绕路行驶,而乘客就不愿意了,说司机故意多绕路。其实在呼和浩特,许多路互相通着,为了快些到达目的地,才绕路的。另外还有一些交通规定决定了我们必须绕路。就拿火车站附近来说吧,车站出租车出口不让左转弯,去往东边的乘客必须向西走一段路,才能调头,乘客就说司机为了多赚钱故意绕路,乘客的这种不理解让许多司机非常生气,但我们是服务行业,只有忍着。大多司机都是想多赚些钱,有些还要供孩子上学,为年迈的老人看病养家,大家都非常不容易。

  另外几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其实他们也想成为好司机,但有些外地来的乘客带的东西非常多,而且包裹上全是土,车的后背箱里有液化汽灌,乘客带的行李放不下,乘客要往车里装行李,会弄脏车座套。而这一旦被相关部门人员发现,将会受到处罚。所以,他们不愿意拉外地乘客。

  ★运管:现场查扣拒载车加大处罚

  对于此事,记者向运管部门进行了反映。3月14日,呼和浩特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站的王学军站长告诉记者,出租车拒载以及车上脏乱差的情况,运管部门一直在进行查处,但有些出租车司机就是不予改正,严重损害了呼市的对外窗口形象。14日上午,运管部门出动10多名执法人员在火车站附近展开查处,并且对呼和浩特各汽车站附近的出租车拒载乘客一事加大了查处力度。例如车号为蒙AY1243、蒙AY1720车和蒙AY0673车拒载,蒙AY1733车不打表,还有蒙AY2395不服从管理,运管部门依法当场查扣车辆,并给予200到500元的处罚,对于拒载车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于持从业人员上岗证的,给予记过处罚一次,如果被记过三次处罚扣分的,将吊销从业人员驾驶出租车的有效资格证。为了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并对出租车座套以及车体脏乱差的车,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对于一辆蒙AY1092的出租车开出了首次罚单,该车门标被撕毁,车体非常脏,根据出租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

  针对出租车拒载以及脏乱差的情况,运管部门希望通过本报请广大市民给予举报。本报将联合运管部门进行查处,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共同来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增添光彩,打造呼和浩特的哥的姐的美好形象。

  ★相关链接

  出租车拒载应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北京朝阳区一产妇因多辆出租车拒载,没能及时赶到医院救治而惨死的新闻,有媒体批评了拒载司机的冷漠,认为拒载司机应为此承担道德责任。但笔者认为,由于从事公共运输服务的特殊性,出租车司机拒载不仅应承担道义责任,更应承担法律责任。

  交通部颁发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车内无乘客,且无其它任务时,遇到招拦停车后,一般不得拒载乘客。我国《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服务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合理的运输要求。”

  这就是说,出租车亮着“空车”的小红灯在路上行驶,就是司机向乘客发出要约,表示我愿意把你送到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乘客招手拦车,就表示承诺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乘客订立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拒载”,拒载司机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无论是交通部的规定,还是《合同法》条款,实质是对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设定强制缔约义务,把不得拒载的义务法定化。强制缔约义务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是为了让公共服务部门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职能,满足人民基本的生活需要,这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对社会弱者的救济。例如,自来水服务,居民不可能有别的选择,自来水公司自然就不能随意拒绝用户。

  从这起出租车拒载的情况来看,仅仅因为是送伤者去医院,就置这种义务于不顾,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同时,对于急需送医院抢救的危重病人,拒载无疑会延误时间,其后果是“的哥”应当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到的。可以说,拒载延误了抢救时间与伤者死亡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对于这种拒载行为,完全可以按有关法律,追究他们的民事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